蓝箭电子(301348):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情况
证券代码:301348 证券简称:蓝箭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5董事、总经理袁凤江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赵秀珍女士;董事、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国光先生;监事李永新先生分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分别收到董事、总经理袁凤江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赵秀珍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国光先生,监事李永新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获悉截至2025年8月29日:袁凤江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本公司股份;赵秀珍女士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359,63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66%;张国光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133,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60%;李永新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161,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67%;(上述减持比例及总股本按实际减持时点总股本数据计算)。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结束,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8日披露《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公司董事总经理袁凤江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赵秀珍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国光先生和监事李永新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其中,董事、总经理袁凤江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388,912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时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9%);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赵秀珍女士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489,637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时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4%);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国光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258,342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时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3%);监事李永新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237,824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时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4日。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不送红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200,000,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转增4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40,000,000股。 1、股东减持情况
注2:因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2025年7月4日实施完毕,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转增后公司股本由200,000,000股变更为240,000,000股。 注3:“减持股数(股)”按实际减持股份数量填列,“减持比例”按实际减持时点总股本数据计算填列。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东每10股转增2股,转增后公司股本由200,000,000股变更为240,000,000股,即表格中“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涉及的“占总股本比例”的总股本按照200,000,000股计算;“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涉及的“占总股本比例”的总股本按照240,000,000股计算。以上减持后持有股份增加是来源于首发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前述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所致。 注2:以上表格中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具体数量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二、其他情况说明 1、袁凤江先生、赵秀珍女士、张国光先生和李永新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减持计划结束。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上述股东本次股份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承诺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袁凤江先生、赵秀珍女士、张国光先生和李永新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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