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中通客车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时间:2025年09月01日 22:45:06 中财网
  CFi.CN讯:中通客车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低于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5-03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
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521,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为1.1%,回购成交最高价为11元/股,最低价为10.49元/股,成交
总金额为人民币69,986,694.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
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
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