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力达(300240):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时间:2025年09月02日 18:50:49 中财网
原标题:飞力达: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力达 公告编号:2025-042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姚勤、吴有毅及沈黎明(三名自然人为一致行动人),以及持 股5%以上的控股股东昆山亚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昆山吉立达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5,003,625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33.65%)的控股股东昆山亚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汽修”)、昆山吉立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立达投资”)、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达投资”),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9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10万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874%)。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亚通汽修、吉立达投资、飞达投资出具的《控股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亚通汽修、吉立达投资和飞达投资于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8月2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8,87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89%。

截至2025年9月2日,其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一)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飞达投资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6月6日— 2025年6月10日8.98231,230,0000.3310%
亚通汽修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6月6日— 2025年6月10日9.02541,230,0000.3310%
吉立达投资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6月6日— 2025年6月10日9.64561,230,0000.3310%
飞达投资大宗交易2025年7月2日—7.60712,434,0000.6551%
  2025年8月20日   
亚通汽修大宗交易2025年7月10日— 2025年7月24日6.91632,452,3000.6600%
吉立达投资大宗交易2025年7月24日6.8000300,0000.0807%
合计 8,876,3002.3889%  
注:1.上述股东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及上市后送转的股份;飞达投资减持价格区间为7.4200元/股至9.8940元/股;亚通汽修减持价格区间为6.8000元/股至9.9474元/股;吉立达投资减持价格区间为6.8000元/股至9.9900元/股;2.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加总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
亚通汽 修合计持有股份42,390,00011.408638,707,70010.417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2,390,00011.408638,707,70010.4175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吉立达 投资合计持有股份40,223,62510.825538,693,62510.413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0,223,62510.825538,693,62510.4137
 有限售条件股份----
飞达投 资合计持有股份42,390,00011.408638,726,00010.422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2,390,00011.408638,726,00010.4225
 有限售条件股份----
姚勤合计持有股份208,6490.0562208,6490.056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2,1620.014052,1620.0140
 有限售条件股份156,4870.0421156,4870.0421
沈黎明合计持有股份208,6490.0562208,6490.056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2,1620.014052,1620.0140
 有限售条件股份156,4870.0421156,4870.0421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125,420,92333.7550116,544,62331.366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25,107,94933.6707116,231,64931.2818
 有限售条件股份312,9740.0842312,9740.0842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之日,本次减持的相关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行为。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做出的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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