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京东方A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 年4月18日、2025年5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 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并于2025年6月10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5-045)。 根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 股份方案的公告》,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6.11元/股相应调整为不超过6.06元/股。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 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A股数量为164,662,200股,占 公司A股的比例约为0.4484%,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4401%, 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4.2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94元/股,支付总金额为663,395,137.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 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 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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