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瑞茂通(600180):瑞茂通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03日 18:12:01 中财网
原标题:瑞茂通:瑞茂通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2025-053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担保对 象一被担保人名称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和略电商”)
 本次担保金额1,000万元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4,300万元(含本次)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担保对 象二被担保人名称海南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南瑞茂通”)
 本次担保金额5,400万元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5,400万元(含本次)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担保对 象三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浙江和辉”)
 本次担保金额40,000万元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138,400万元(含本次)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担保对 象四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江苏晋和”)
 本次担保金额40,000万元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102,500万元(含本次)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1,445,518.6750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83.24
特别风险提示?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略电商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上海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瑞茂通”)与该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上海瑞茂通在1,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范围内,为和略电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海南瑞茂通同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琼中支行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该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在5,4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范围内,为海南瑞茂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同广州南沙海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沙海港”)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南沙海港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在6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范围内为江苏晋和、浙江和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披露的《瑞茂通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近期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南沙海港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协议》,担保额度由6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80,000万元人民币,为江苏晋和、浙江和辉分别提供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保证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同华远陆港物链科技(山西)有限公司和华远陆港网络货运(山西)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华远陆港国际供应链管理(山西)有限公司”)顺利开展业务,公司与上述主体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协议》,公司在12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范围内,为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和辉、江苏晋和、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2024年6月13日披露的《瑞茂通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瑞茂通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近期因业务发展需要,对各被担保主体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整,担保总额仍保持120,000万元人民币不变,原《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协议》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调整后各被担保主体额度如下: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100,000万元人民币,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5,000万元人民币,江苏晋和5,000万元人民币,浙江和辉5,000万元人民币,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5,000万元人民币。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 保被担保截至目本次新担保额担保
  方 持 股 比 例方最近 一期资 产负债 率前担保 余额(万 元)增担保 额度(万 元)度占上 市公司 最近一 期净资 产比例预计 有效 期否 关 联 担 保否 有 反 担 保
一、对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         
瑞茂通 供应链 管理股 份有限 公司及 其全资 子公司浙江和辉 电力燃料 有限公司100%62.41%138,40040,0005.06%自 2025 年第 一次 临时 股东 大会 审议 通过 之日 起12 个月 内有 效。
 江苏晋和 电力燃料 有限公司100%46.85%102,50040,0005.06%   
        
 和略电子 商务(上 海)有限 公司100%13.12%4,3001,0000.13%   
        
 海南瑞茂 通供应链 管理有限 公司100%62.05%5,4005,4000.68%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由于公司业务需要,对下列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
单位:万元

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前可用额度  本次担保金 额本次担保后 可用额度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担保 余额
 本次调 剂前额 度调剂金额本次调剂后 额度   
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      
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 公司165,000+60,000225,000100,0000225,000
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 有限公司454,700-60,000394,700-141,100253,600
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      
和略电子商务(上海) 有限公司3,300+1,0004,3001,00004,300
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 限公司109,500-1,000108,500-6,000102,50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和略电商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公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股100%
法定代表人王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3122523971
成立时间2014年8月13日
注册地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1888弄11号302室-C、302室-D 302室-E、302室-F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数 据处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供应链管理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贸易经纪;国 内贸易代理;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 作;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

 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百货 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 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指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288,961,691.97280,059,459.43
 负债总额37,898,944.1833,416,237.08
 资产净额251,062,747.79246,643,222.35
 营业收入17,655,696.6047,976,614.93
 净利润4,419,525.4422,921,659.22
(二)海南瑞茂通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海南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公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股100%
法定代表人付云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CPY9M1XB
成立时间2023年7月10日
注册地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江东大道187号1.5级企业港E 栋113房1室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发电业务、输电 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 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 类租赁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 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

 矿石销售;棉、麻销售;棉花收购;鲜肉批发;食品销 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初级农产品收购;饲料原料 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 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 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 的项目);企业管理咨询;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 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 技术研发;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专用化 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 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财务指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273,355,594.22184,035,815.02
 负债总额169,607,659.9481,796,589.00
 资产净额103,747,934.28102,239,226.02
 营业收入243,458,270.04287,713,771.63
 净利润1,508,708.261,836,582.33
(三)浙江和辉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上海瑞茂通持股100%
法定代表人张首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698246669Q
成立时间2010年2月1日
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16号1幢2楼 208室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粮食收购;食品经营;技术进出 口;食品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 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纸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 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 属矿石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控制 计算机及系统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畜牧渔业饲料 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2,954,995,333.113,908,458,401.07
 负债总额1,844,100,134.882,742,059,867.66
 资产净额1,110,895,198.231,166,398,533.41
 营业收入431,248,477.121,523,584,376.98
 净利润20,496,664.8236,104,622.26
(四)江苏晋和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股100%
法定代表人朱光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0669638209N
成立时间2007年12月5日
注册地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明珠大道88号财政局304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销售煤炭、焦炭;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信息咨询

 及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 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财务指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4,895,244,734.985,230,856,763.50
 负债总额2,293,319,645.242,632,437,462.25
 资产净额2,601,925,089.742,598,419,301.25
 营业收入55,133,010.91152,604,087.77
 净利润3,505,788.4936,963,850.8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
保证人:上海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称“乙方”)
被担保人: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债务人”)
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或称“甲方”)
担保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
乙方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本合同所称“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保险费、保管仓储费、查询费、提存费、过户手续费及税费、汇款手续费、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

担保方式:
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如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提前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或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证人应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甲方均有权直接要求乙方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权延期的,保证期间为延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该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甲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及主合同之约定提前实现债权或解除主合同的,则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称“甲方”)
被担保人:海南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债务人”)债权人: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琼中支行(以下或称“乙方”)
担保金额:5,400万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税金、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担保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如主合同项下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2、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并得到甲方同意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协议》
保证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债权人:广州南沙海港贸易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80,000万元人民币
补充约定:
将原合同第一条“被保证的主债权”第1款修订为:被保证的主债权是指自2024年9月20日至2026年12月31日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因煤炭购销业务形成的所有债权,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00.00元。


公司名称
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原协议条款与本补充协议有冲突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照原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本次被担保方申请融资主要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会判断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针对上述担保事项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以及2025年度公司的战略部署,有利于增强公司下属全资及参股子公司的融资能力,确保其良性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时各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

此次担保预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445,518.6750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3.24%;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100,898.6750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9.56%。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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