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辽能(60039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华电辽能 公告编号:2025-033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方式及腾讯会议视频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董事长姜青松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2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薛振菊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刘刚、白雪飞和李延春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资建设一体化联营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543人,代表股份数为868,352,5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630%。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数为859,665,7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373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539人,代表股份数为8,686,8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98%。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淑洁、揣舒涵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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