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27股被宣布减持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1:52 瑞鹄模具: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原因:新项目业务发展、全球化产业布局及自身资金需求。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5、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奇瑞科技本次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627.96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减持期间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回购等股本变动事项的,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2,093,200股;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4,186,400股。 6、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2月29日)。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减持承诺。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奇瑞科技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奇瑞科技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1:52 奥海科技: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参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6、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2月28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7、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情形。 【21:52 光华科技: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东:陈汉昭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包括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4,650,22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具体减持时间将遵守内幕信息管理相关规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决定。 7、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股东:蔡雯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二级市场增持股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83,32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具体减持时间将遵守内幕信息管理相关规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决定。 7、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股东:杨荣政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44,57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具体减持时间将遵守内幕信息管理相关规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决定。 7、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1:12 同花顺:关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 (1)减持股份来源: 易峥:二级市场买入的股份,易峥先生于2022年4月2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68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凯士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2)减持目的:股东凯士顺为自身资金需要;实际控制人易峥先生阶段性增持目标已圆满完成,此前通过低位增持有效稳定了股价,当前的减持是对既定目标的落实。实际控制人将通过减持优化个人资源配置,从而将更多精力聚焦于公司战略布局和主营业务发展,助力公司价值的持续提升,以回报广大股东的长期信任。同时,通过适度减持,旨在让渡市场参与机会,释放流动性,激活市场活力,为后续市值管理创造更有利的空间。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单位:股
凯士顺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9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 若计划减持期间内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7)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易峥先生、凯士顺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转让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21:12 开普检测: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相关人员不得减持。 2、减持期间如遇公司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21:12 利仁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利仁投资。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5、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利仁投资本次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180,668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股份总数为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数值,下同。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其中,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减持承诺。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利仁投资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利仁投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0:32 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舟山汇能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减持主要系持股平台合伙人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和首次公开发行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计划减持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41,500股,即不超过当前总股本126,431,804股的0.1119%(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更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126,431,804股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126,431,804股的2%。 5、减持期间:本次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拟减持时间区间为: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2月28日,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价格区间:按照减持计划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舟山汇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等相关规定中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20:32 长江材料: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上市后权益分 派获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剔除 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 份,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 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2%。 4.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 月内(即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2月28日)。减持期间如遇法 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暂停减持。 5.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4,386,100股 (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462,030股(占公司 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924,07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 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7.熊鹰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 定的情形。 8.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熊鹰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20:32 联泓新科: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主要为联泓盛部分已退休离职人员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含前述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0,400,000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8%。 4、减持方式及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发行价将相应调整)。 6、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联泓盛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且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情形。 【20:07 华伍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安排。 2.减持股份来源:聂景华先生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含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聂璐璐女士的股份来源为认购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共计不超过11,832,754股,占目前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 其中,聂景华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944,251股,占目前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聂璐璐女士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7,888,503股,占目前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2月26日。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聂景华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相关股份已解除限售;承诺前述三十六个月的股份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聂璐璐女士认购了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49,977,814股,聂璐璐女士承诺自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49,977,814股公司股票36个月内不予转让;上述相关股份已解除限售;聂璐璐女士作为公司董事,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聂景华先生和聂璐璐女士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聂景华先生及聂璐璐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的情形。 【20:07 家联科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镇海金塑、镇海金模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减持主要是基于满足部分员工获取部分资金改善生活的需要,以充分发挥持股平台对员工的激励作用,让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造价值。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含因持有股份期间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 、减持方式、数量及比例:镇海金塑、镇海金模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5,04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6166%。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926,13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113,86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6166%。若公司在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数量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结算为准。 根据通过镇海金塑、镇海金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相关承诺,在遵循股份锁定的承诺前提下,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2月28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且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且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得减持股份。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 【20:07 科拓生物: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特定股东以及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股东拟减持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价格区间具体如下:
3 、减持期间:宁波顺懿、宁波科汇达、乔向前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次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次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宁波顺懿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情形。 5、宁波科汇达、乔向前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情形。 【20:07 欣天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公司股权激励授予股票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即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2月28日 6、减持数量及比例:
石伟平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其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其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7、石伟平先生、孙海龙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0:07 捷佳伟创:关于特定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1)李时俊先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的股份。 (2)金晶磊女士、谭湘萍女士: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减持数量及比例:
(1)李时俊先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12月10日)。 (2)金晶磊女士、谭湘萍女士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2月28日,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20:07 捷捷微电: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个人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张祖蕾先生、黎重林先生、颜呈祥先生、徐洋先生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沈志鹏先生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获授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张祖蕾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5,293,224股;黎重林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205,875股;颜呈祥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均累计不超过205,875股;沈志鹏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5,925股;徐洋以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21,400股。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0月10日起至2026年1月9日止,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6、张祖蕾、黎重林、颜呈祥、沈志鹏、徐洋先生均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情形。 【19:07 金帝股份: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计划】 ? 部分董事、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如下: 董事、副总经理温春国先生通过聊城市鑫智源创业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智源”)间接持有公司410,000股,通过聊城市鑫创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创源”)间接持有公司20,000股,合计持股数量为4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963%; 董事郑世育先生通过鑫智源间接持有公司210,000股,通过鑫创源间接持有公司20,000股,合计持股数量为2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50%;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薛泰尧先生通过鑫智源间接持有公司520,000股,通过鑫创源间接持有公司60,000股,合计持股数量为5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647%。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上述董事、高管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减持计划如下: 温春国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0,000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4.65%。 郑世育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0,000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总数1 的8.70%。 薛泰尧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60,000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10.34%。 【18:42 引力传媒:引力传媒: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董事兼总裁潘欣欣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55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1%;公司财务总监王晓颖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89,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4%。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潘欣欣女士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39,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5%;王晓颖女士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不超过97,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减持时间、数量及比例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18:27 孚能科技:孚能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江西立达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西立达”)、北京立达高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立达”)、共青城立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立达”)、深圳立达新能源和先进制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立达”)合计持有公司46,695,1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209%。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江西立达、北京立达、共青城立达、深圳立达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4,442,077股,拟减持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0000%。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暨12,221,038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00%暨24,442,077股。本次减持,上述主体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00%暨24,442,077股。 【18:27 科威尔: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肥京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坤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124,5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53%;股东合肥合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涂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590,9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3.08%。京坤投资、合涂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715,4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5.61%。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且已于2024年3月1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京坤投资、合涂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含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下同)、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968,7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34%。其中,京坤投资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960,8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14%;合涂投资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007,9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20%。京坤投资、合涂投资共用减持额度,两者合计采取集中竞价交易(含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下同)方式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京坤投资和合涂投资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1 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 京坤投资、合涂投资系公司上市前员工持股平台,相关员工持股多年,本次减持旨在员工自身资金需求,以充分发挥持股平台对员工的激励作用,同时有利于激励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造价值。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于2025年9月5日收到股东京坤投资、合涂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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