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长江材料: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的预披露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上市后权益分 派获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剔除 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 份,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 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2%。 4.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 月内(即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2月28日)。减持期间如遇法 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暂停减持。 5.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4,386,100股 (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462,030股(占公司 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924,07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 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7.熊鹰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 定的情形。 8.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熊鹰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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