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思格(30133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1333 证券简称:诺思格 公告编号:2025-038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9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29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WUJIE(武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核心团队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为规范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规定,制定《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为保证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对《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3、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5、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人员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6、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7、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8、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或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孙雯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经本次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胡晓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提名胡晓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候选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第五届董事会换届完成时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9月23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