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深水规院: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1、减持股东名称: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深水规院首发前取得的股份及深水规院首发后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5、减持时间: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公司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自公司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6、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692,4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深水规院总股本的3%,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230,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461,6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深水规院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7、减持价格: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 8、其他说明:水规院投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减持情形。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