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芬达(30157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08日 22:10:35 中财网
原标题:艾芬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艾芬达”、“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将于2025年9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 中国金融新闻网( www.financialnews.com.cn)和中国日报网 (www.chinadaily.com.cn),供投资者查阅。所属网页二维码:巨潮资讯网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艾芬达
(二)股票代码:301575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8,667.00万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167.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27.69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本公司所属行业为“(C33)金属制品业”。截至2025年8月26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3)金属制品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31.41倍。

截至2025年8月26日(T-4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 002032.SZ 002403.SZ 002615.SZ 301004.SZ 603848.SH 002084.SZ 603385.SH 002795.SZ 301309.SZ证券简称T-4日收 盘价(元/ 股)2024年扣 非前EPS (元/股)2024年扣 非后EPS (元/股)对应的静态 市盈率-扣非 前(倍) (2024年)对应的静态 市盈率-扣非 后(倍) (2024年)
 苏泊尔51.782.80082.576518.4920.10
 爱仕达15.720.0442-0.1019355.66-154.27
 哈尔斯8.750.61460.601514.2414.55
 嘉益股份66.885.03924.988013.2713.41
 好太太24.550.61750.606339.7640.49
 海鸥住工3.75-0.1916-0.1916-19.57-19.57
 惠达卫浴7.210.36500.177019.7540.73
 永和智控5.09-0.6669-0.6604-7.63-7.71
 万得凯31.251.50151.441120.8121.68
 21.0525.16    
注:1、数据来源为Wind资讯;
2、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3、2024年扣非前/后EPS=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T-4日总股本;4、计算静态市盈率平均值时,负值及大于100的异常值均已被剔除。

本次发行价格27.69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0.35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5年8月26日(T-4日)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31.41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21.05
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价格为27.69元/股,投资者应当关注创业板股票交易可能触发的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知悉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并导致停牌核查,审慎参与相关股票交易。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剑斌
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大道97号
联系人:鲍正军
联系电话:0793-8461303
传真:0793-8461222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201号
保荐代表人:苏磊、张馨
联系电话:0571-87901964
传真:0571-8790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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