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芬达(30157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艾芬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艾芬达 股票代码:301575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省上饶市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大道 97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201号) 二零二五年九月 特别提示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芬达”“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股票将于 2025年 9月 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如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 www.financialnews.com.cn)和中国日报网 (www.chinadaily.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充分了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本公司新股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公司股票上市初期存在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身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盲目炒作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二)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非理性炒作风险 本次发行价格为 27.69元/股,投资者应当关注创业板股票交易可能触发的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知悉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并导致停牌核查,审慎参与相关股票交易。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三)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86,67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16,531,073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9.07%。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四)公司发行市盈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差异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公司所属行业为“C33金属制品业”。截至 2025年 8月 26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3金属制品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31.41倍。 截至 2025年 8月 26日(T-4日),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情况如下:
2、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系由四舍五入所致; 3、2024年扣非前/后 EPS=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T-4日总股本; 4、计算静态市盈率平均值时,负值及大于 100的异常值均已被剔除。 本次发行价格 27.69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0.35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5年 8月 26日(T-4日)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31.41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21.05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五)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风险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六)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七)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在上述期间内,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在公司股本及所有者权益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而增加的情况下,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一)出口对象国进口政策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在 90%左右,外销的主要市场为欧洲等国家或地区。随着我国卫浴毛巾架等新型散热器行业的快速发展,我国采暖散热器行业的整体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持续提升。但是,国际贸易环境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若未来欧洲等海外市场所在国家或地区对暖通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或诉讼,或者通过加征关税等方式形成贸易壁垒,这将对公司产品的出口形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二)市场需求下降风险 卫浴毛巾架产品的主要消费市场为欧洲、美国等发达国家,若公司主要海外销售地区出现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放缓、二手房交易下滑以及居民收入下降等情形,可能导致下游市场采购量减少、居民翻新频率降低或置换周期延长等,进而抑制下游市场需求,对公司产品的销售形成不利影响。 (三)营业收入不及预期或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76,221.75万元、83,027.13万元和 104,983.28万元,持续增长。若未来主要销售市场因政策调整、经济波动、竞争加剧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且公司无法及时拓展新市场、开发新客户或推出新产品,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经营压力,可能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出现下降的风险。 (四)销售区域较为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境外国家或地区,其中来自英国的销售收入占比在 60%以上,销售区域较为集中。由于市场开拓是个长期过程,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的业务收入还将主要来源于以英国为主的欧洲地区,若该等地区销售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无法及时开发其他区域客户,将对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五)技术及创新风险 卫浴毛巾架属于暖通家居产品,作为普通毛巾架的升级换代产品,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应用,新品类的频频推出,消费者对产品的技术要求、外观设计、创新需求等不断提高,也越来越重视卫浴毛巾架等新型散热器产品的功能性、科技感、环保性和安全性等。未来,如果公司产品研发和创新能力不能匹配消费者的需求,无法及时把握行业和技术发展趋势,不能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优势地位或公司核心技术体系被替代、淘汰,将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进而对公司经营成果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六)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占产品营业成本的比例较高,分别为 67.44%、62.00%和 66.05%,公司生产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铜材等,原材料市场价格的波动对公司主要产品成本会产生较大影响。钢材、铜材系大宗商品,原材料市场价格受宏观经济波动、国内外政策环境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若未来铜材、钢材等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持续上升,或者公司不能及时向下游客户转移成本或产品升级以降低产品成本,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外销为主,外销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90%左右,产品出口主要以美元、欧元及英镑等进行结算,因外汇结算产生的汇兑损益分别为-834.61万元、-1,144.67万元和-642.34万元。若未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持续下降或大幅波动,而公司不能及时转移汇率风险,汇兑损失将增加,则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 1号——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2025年修订)》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23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5〕975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为“艾芬达”,证券代码为“301575”。 公司本次发行 21,67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其中 16,531,073股将于 2025年 9月 10日起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二、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5年 9月 10日 (三)股票简称:艾芬达 (四)股票代码:301575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86,670,000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21,670,000股,均为新股,公司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6,531,073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者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70,138,927股 (九)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限售安排: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2,094,618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9.67%;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合计为 2,166,846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均为 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限售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877,463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6%,约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 4.05%。 (十三)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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