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澄天伟业: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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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9月10日 21:25:5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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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讯: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10月10日至2026年1月9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拟减持股份来源、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减持价格
股东姓名 | 拟减持股份数量
注
上限(股) | 拟减持股份上限占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份来源 | 减持价格 |
冯学裕 | 2,130,800 | 1.84%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前发起人
股份及其孳息 | 根据减持时的二
级市场价格及交
易方式确定。 |
冯澄天 | 1,287,874 | 1.11% | | |
合计 | 3,418,674 | 2.96% | - | |
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股份减持数量将相应调整。
5、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冯学裕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冯澄天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股东所做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承诺一致,正在履行中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1 | 冯学裕 | 董监高减持承诺 | 本人在担任澄天伟业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职期间,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每年将向公
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
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所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
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2 | 冯学裕 | 减持预披露的承诺 | 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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