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君逸数码: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股份方式、数量及比例: 杜晓峰先生、张志锐先生、杨代群女士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10,12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537%。(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表: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0月10日至2026年1月9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但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的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杜晓峰先生、张志锐先生、杨代群女士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是否一致的说明 杜晓峰先生、张志锐先生、杨代群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作出如下承诺: 1、自君逸数码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经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君逸数码的股份,也不由君逸数码回购该部分股份。君逸数码上市后6个月内,如君逸数码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君逸数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君逸数码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君逸数码的股份。 2、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股份总量不超过君逸数码上市时本人持有其股份总数的100%,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人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本人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人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君逸数码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在君逸数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所持有的君逸数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君逸数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的发行价。本人在君逸数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所持有的君逸数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届时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晓峰先生、张志锐先生、杨代群女士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亦不存在承诺中所述承诺人所持股份锁定期限需自动延长6个月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晓峰先生、张志锐先生、杨代群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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