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信诺(002387):签署《昆山全球新型显示产业创新中心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时间:2025年09月23日 19:05:39 中财网
原标题:维信诺:关于签署《昆山全球新型显示产业创新中心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5-095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昆山全球新型显示产业创新中心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加快推动昆山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在昆山开发区投资设立昆山全球新型显示产业创新中心项目,于2025年4月签署《昆山全球新型显示产业创新中心项目合作协议》,项目投资总额预计约人民币50亿元。

鉴于上述事项,公司拟与昆山唯信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唯信”)签署《昆山全球新型显示产业创新中心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合作协议》”或“本协议”),双方拟合作投资建设昆山全球新型显示产业创新中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投资、建设、研发、生产和销售新型显示及泛半导体相关产品服务及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推进项目进度之需要,双方拟以公司在本协议签署前已在昆山设立注册的全资子公司苏州国显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国显”)作为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公司,开展项目相关前期工作。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将以共同增资或其他合法方式对项目公司进行注资。本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20亿元,其中公司及公司指定主体出资10.02亿元(含公司此前投资设立时出资金额1,000万元),占比50.1%;昆山唯信及其指定主体出资9.98亿元,占比49.9%。公司放弃部分优先认缴出资权利,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苏州国显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拟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项目公司名称:昆山唯信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MAETY57J8D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昆山开发区前进东路1228号2室705号
5、法定代表人:沈志豪
6、注册资本:99,8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5年9月4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苏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9.90%
昆山创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9.80%
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4.83%
昆山市工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10.02%
昆山市煤气有限公司5.25%
江苏昆开致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0.20%
10、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1、项目公司名称:苏州国显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MAELTFWL6A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昆山开发区章基路135号013幢507室
5、法定代表人:朱修剑
6、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5年05月30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总部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创业空间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本次增资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10、本次增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11、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对比: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本次增资前 本次增资后 
 认缴出资额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0100%100,20050.10%
昆山唯信联合投资有限公司--99,80049.90%
上述增资将按照协议要求进行出资,具体以工商实际登记为准。

12、苏州国显成立时间较短,尚未开展主营业务。截至目前,暂无财务数据。

13、截至目前,苏州国显章程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昆山唯信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鉴于条款
1.1双方同意合作投资建设昆山全球新型显示产业创新中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投资、建设、研发、生产和销售新型显示及泛半导体相关产品服务及技术创新成果转化。

1.2双方同意设立项目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平台。

2.定义
2.1项目:指双方合作在昆山投资建设及生产经营的全球光电未来新型显示创新中心项目,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高配柔性AMOLED技术开发平台,主要XR及X-ray等产品交付、推进钙钛矿和玻璃载板等泛半导体成果转化业务(以下合称为“新型显示及泛半导体业务”或“新型显示及泛半导体相关产品服务”)。

项目选址在昆山市开发区前进东路交钱塘江路。

2.2项目公司:指双方根据本协议在昆山共同投资成立的用于建设运营本项目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投资、建设、研发、生产和销售新型显示及泛半导体相关产品服务,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等。为推进项目进度之需要,双方同意乙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其已在昆山设立注册的全资子公司“苏州国显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公司,开展项目相关前期工作,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乙方持有项目公司100%的股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将以共同增资或其他合法方式对项目公司进行注资。

3.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3.1项目投资总额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最终以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或1
申请报告确定的金额为准)。其中,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投资人民币20亿元;项目公司银行债务融资人民币20亿元;土地、厂房建设约人民币10亿元,由国资2
主体负责投资建设。

3.2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增资至人民币20亿元(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各方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3.2.1甲方及甲方指定主体出资9.98亿元,占比49.9%。

3.2.2乙方及乙方指定主体出资10.02亿元,占比50.1%。

本次增资完成后,双方按各自实缴出资金额享有项目公司股权。

3.3
出资方式
3.3.1双方自有资金或筹集的资金以注册资本金的形式直接投入项目公司。

3.3.2双方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4.
项目关键节点进度安排和双方承诺
4.1双方同意
1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乙方及乙方指定主体出资金额均含公司此前投资设立时的出资金额1,000万元;4.1.1本项目及项目公司注资行为均以取得政府及双方有权部门批准为前提;4.1.2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及债权融资按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到位。

上述及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延迟的,则项目开工时间顺延。

4.2双方商定
项目公司及时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环评、地勘、建筑设计,以及开展申报审批等工作。

4.3双方承诺
4.3.1 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完成对项目公司的出资义务。

4.3.2一方将所持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划转给第三方,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另一方,甲方及相关国资主体之间转让、出售或处置其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不受任何同意、优先购买权等限制,但甲方不得向与项目公司同业或相似行业的企业转让其所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所持项目公司直接或间接股权转让/划转给第三方,包括仅以协议方式作出约定而不办理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登记的转让,或其它任何形式的股权转让或控制权转移行为。

4.3.3甲方就本协议之签署已获得必要审批。

5.违约责任
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条款履行义务,将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6.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于文首载明的签署日生效。

五、关于放弃权利的相关说明
因苏州国显成立时间较短,尚未开展主营业务,《投资合作协议》双方经友好协商,拟以200,000万元认购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含公司此前投资设立时出资金额1,000万元)。按照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计算,公司本次放弃99,800
部分优先认缴出资金额为 万元。本次投资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市场前景和公司实际经营状况,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当前,显示产业正加速向高分辨率、低功耗、多形态等方向演进,AMOLED已经逐渐成为智能手机和智能穿戴领域的主流显示技术,并向中大尺寸、XR微显示等领域渗透,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同时,AMOLED显示中的薄膜沉积、光刻、刻蚀、封装等工艺和基础技术,可以在泛半导体领域拓展和复用。柔性显示OLED面板企业,在泛半导体领域进行研发和布局,具有一定的先发优势。

本次合作,在技术创新方面,将推动未来显示技术创新突破,推动AMOLED在消费电子、车载显示、虚拟现实、医疗探测等各种应用场景加速渗透;在产业发展方面,将进一步推动新型显示产业链、泛半导体技术研究成果的孵化,对培育未来增长点、加快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集群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投资合作协议》的签署,能够充分发挥各方的资源优势,有助于提升公司在AMOLED新型显示领域的技术研发实力及市场竞争力,加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业务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不会影响公司对苏州国显的控制权,将有利于公司扩大资产规模,增加所有者权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本《投资合作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七、风险提示
本项目后续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环评审批、施工许可等审批工作,且需投资各方对项目公司进行注资,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和投资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项目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昆山全球新型显示产业创新中心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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