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波长光电: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一)本次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三)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80,3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559%(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四)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五)减持期间: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减持区间为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六)拟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七)王国力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如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承诺。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3)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现已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若发生除息、除权行为,则相应调整价格)。 (4)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5)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并履行披露义务。如相关规则有修改,本人承诺将按照届时有效的规则履行相关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国力先生不存在违反上述相关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王国力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八)王国力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