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中航沈飞: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情况:本次拟新增全资子公司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飞公司”)作为募投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构成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 投资标的名称:沈飞公司 ? 投资金额: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沈飞”或“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产生的利息对全资子公司沈飞公司增资 3,481,236,582.58元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沈飞公司注册资本由6,220,706,910.62元增加至9,701,943,493.20元。 ?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630号)同意注册,中航沈飞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000.00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9,245,283.02元,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 3,970,754,716.98元;另扣除印花税及发行登记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 1,067,893.4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69,686,823.57元。 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6月20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5]第7-00001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及各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已经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开户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9日披露的《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编号:2025-043)。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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