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天力锂能: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一)本次减持计划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经营管理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56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1,187,4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2,374,8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比例保持不变。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未来3个月内进行(2025年11月5日至2026年2月4日)(期间如遇到法律法规规定窗口期,则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上市前上一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公司上市前上一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价格将作相应的调整,同时调整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 (二)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新材料基金作为发行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承诺如下: 1、本企业承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承诺不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本企业承诺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确定后续持股计划。 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有新规定的,本企业将认真遵守相关规定; 3、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上市前上一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公司上市前上一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价格将作相应的调整); 4、本企业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合规方式(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进行减持; 5、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企业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而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 截至本公告日,新材料基金按上述承诺严格执行,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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