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奥威(002085):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5年10月15日 19:00:26 中财网
原标题:万丰奥威: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5-038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9月1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议案》:以公司总股本2,123,297,5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212,329,752.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2,123,297,520股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1)分红年度:2025年半年度
(2)发放范围: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含税及扣税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23,297,5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2025 10 22 2025 10 23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年 月 日;除权除息日为: 年 月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10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10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439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0*****943陈爱莲
300*****901吴良定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10月15日至登记日2025年10月2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万丰工业园
咨询联系人:王燕杰
咨询电话:0575-86298339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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