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三丰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时间:2025年10月15日 19:05:58 中财网
  CFi.CN讯: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2017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4、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陈巍先生、陈公岑先生计划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9,875,303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85%)。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陈巍先生拟减持股份不超过26,954,187股(占总股本的比例1.92%),陈公岑先生拟减持股份不超过11,921,116股(占总股本的比例0.92%)。(注:上述数值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1月6日至2026年2月5日)。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减持。

6、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陈巍先生、陈公岑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8、陈巍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公岑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股东陈巍先生、陈公岑先生在公司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1、陈公岑、上海鑫迅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迅浦”)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全部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2、陈巍本次以所持上海鑫燕隆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燕隆”)20%的股权所认购的三丰智能股份(即20,509,708股),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或上市交易(以下简称“限售期”),且该部分股票在解禁前应当实施完毕业绩承诺期的补偿。以所持鑫燕隆55%的股权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即56,401,699股)需分三期解禁,具体如下:该部分股份上市之日起届满12个月且业绩承诺期间第一年应补偿金额确定后,本人所持有的56,401,699股三丰智能股票可解禁比例为25%,可解禁数量为14,100,424股(可解禁数量为56,401,699股*25%=14,100,424股),于业绩承诺期间第二年应补偿金额确定后,累计可解禁比例为50%,累计可解禁数量为28,200,848股(累计可解禁数量为56,401,699股*50%=28,200,848股),于业绩承诺期间第三年应补偿金额确定后,陈巍所持有的56,401,699股三丰智能股票可全部解禁。

3、补偿义务人当年解禁股份数量应扣除依据补偿义务人按《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约定当年应向三丰智能补偿的股份数量。扣除后当期可解禁股份数量无剩余的,当期不再解禁。

4、若本次交易完成后补偿义务人担任三丰智能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则补偿义务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三丰智能股份的锁定期在按照上述约定锁定及解锁时,还需遵守《公司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该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限制。

5、除上述限制外,陈巍、陈公岑、鑫迅浦获得的三丰智能股份,还应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机构对股份转让作出的其他规定。

6、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三丰智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孳息的三丰智能股份,亦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锁定期届满之后股份的交易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日,陈巍先生、陈公岑先生严格遵守所有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本次减持计划事项与股东此前的意向、承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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