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东信和平: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一)本次拟减持的具体安排
(1)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规定,陈宗潮先生在2025年12月31日前最多可减持股数不超过65,900股,2026年2月4日前最多可减持股数不超过49,100股;黄小鹏先生在2025年12月31日前最多可减持股数不超过49,400股,2026年2月4日前最多可减持股数不超过36,600股。 (2)若减持计划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1月7日至2026年2月4日(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人员陈宗潮先生、黄小鹏先生所作承诺如下: 1、2015年7月9日作出承诺:自2015年7月9日起在未来6个月内(2015年7月9日至2016年1月8日)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2、在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本次拟减持人员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陈宗潮先生、黄小鹏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中关于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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