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鸣股份(300967):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967 证券简称:晓鸣股份 公告编号:2025-155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广州谢诺辰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辰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谢诺辰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辰途第一 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东广州谢诺辰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辰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辰途”,持本公司4,458,65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38%)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谢诺辰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辰途第一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辰途第一产业基金”,持本公司1,425,11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76%),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570,32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97%,占剔除本公告披露日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3.00%)。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厦门辰途、辰途第一产业基金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厦门辰途及其一致行动人辰途第一产业基金拟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减持股东:厦门辰途、辰途第一产业基金为一致行动人关联关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2.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拟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的方式。 4.减持时间区间: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2日至2026年1月21日)。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为合计不超过5,570,32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97%,占剔除本公告披露日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856,77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9%,占剔除本公告披露日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713,54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8%,占剔除本公告披露日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2.00%)。具体减持数量根据市场情况而定,若此期间公司有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注: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价格: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日至减持期间,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7、厦门辰途、辰途第一产业基金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厦门辰途、辰途第一产业基金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等相关文件中作出股份限售承诺,本次减持股东已经履行或正在履行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以来所作出的所有有关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厦门辰途及其一致行动人辰途第一产业基金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3.厦门辰途及其一致行动人辰途第一产业基金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及分红不达标情形。在按照本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厦门辰途及其一致行动人辰途第一产业基金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并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厦门辰途及其一致行动人辰途第一产业基金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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