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盛机电(300316):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25-032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朱亮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傅林坚先生、张俊先生、陆晓雯女士、石刚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朱亮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傅林坚先生、张俊先生、陆晓雯女士、石刚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104,816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85%,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1月8日-2026年2月7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776,203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21%。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朱亮先生、傅林坚先生、张俊先生、陆晓雯女士、石刚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2025年11月8日-2026年2月7日,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减持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三、本次减持计划相关主体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朱亮先生、傅林坚先生、张俊先生、陆晓雯女士、石刚先生均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关的履行中的承诺事项,本次减持股份行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上述股东作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4、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朱亮先生、傅林坚先生、张俊先生、陆晓雯女士、石刚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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