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坤科技(301305):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
证券代码:301305 证券简称:朗坤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3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时间届满暨减持结 果的公告 股东深圳华迪光大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广东千灯华迪股权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广州盛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六脉资江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贵州沛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资江凯源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贵州享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华迪光大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迪光大”)、广东千灯华迪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千灯华迪”)、广州盛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盛隆”)、广州六脉资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六脉资江”)、贵州沛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贵州沛硕”)、广州资江凯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资江凯源”)和贵州享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贵州享硕”)具有一致行动关系。 2025 6 24 5% 公司于 年 月 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 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六脉资江和资江凯源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10月15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218,116股,占公司总股本1.75% 的比例不超过 。 2025年8月21日,公司收到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广州盛隆、六脉资江、贵州沛硕、资江凯源和贵州享硕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六脉资江和资江凯源于2025年8月18日-1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3482%。该次权益变动后,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广州盛隆、六脉资江、贵州沛硕、资江凯源和贵州享硕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061,3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025年10月17日,公司收到股东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广州盛隆、六脉资江、贵州沛硕、资江凯源和贵州享硕出具的《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获悉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六脉资江和资江凯源于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113,7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762%,本次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已届满。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2、上表列示的合计持有股份数量为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广州盛隆、六脉资江、贵州沛硕、资江凯源和贵州享硕的合计持股情况;“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的持股数量为各股东于2025年6月24日的合计持股情况;其中,广州盛隆、贵州沛硕和贵州享硕于2025年4月21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计划于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8月15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广州盛隆、贵州沛硕和贵州享硕在2025年6月24日至8月15日期间共减持908,200.00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六脉资江和资江凯源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六脉资江和资江凯源本次减持股份事项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意向等的承诺。 (三)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六脉资江和资江凯源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截至2025年 10月 15日,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六脉资江和资江凯源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广州盛隆、六脉资江、贵州沛硕、资江凯源和贵州享硕出具的《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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