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清研(301288):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288 证券简称:*ST清研 公告编号:2025-052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清研环境”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6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60,917,0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40%;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因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触发股份锁定期延长承诺的履行条件,该6名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0月22日(星期三)。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3号)同意注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38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为2,701.00万股,并于2022年4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81,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08,010,000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23,516,0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7%;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84,493,9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23%。 2022年10月2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份1,298,731股上市流通,占公司总股本的1.2%,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5,137户,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2023年4月24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12,876,1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2%)和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2,195,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上市流通,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合计15,071,3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5%,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4户,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2023年9月25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7,206,7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723%)上市流通,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7户,限售期限为自取得公司股份工商登记之日(2020年9月25日)起三十六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08,01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0,917,07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6.4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7,092,9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3.6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股份数量为60,917,07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56.40%,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因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触发股份锁定期延长承诺的履行条件,该部分限售股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延长至2025年10月22日(星期三)。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6户,分别为刘淑杰、陈福明、刘旭、深圳市迦之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根深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行之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出的股份限售承诺具体内容一致,具体履行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在限售期内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亦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0月22日(星期三)。 2 6 、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户。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60,917,07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56.40%。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亦不存在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4)上述股东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存在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行为,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5、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股东减持行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四、股本结构变动表
(2)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表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股东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清研环境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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