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浦迈(688293):奥浦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5-090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 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71,4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71,400股。 ? 2025 10 22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年 月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浦迈”)于2025年10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3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2023年7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晓梅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8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7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8月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在《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3年8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确认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8)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9)2025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确认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1、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3、HeYunfen(贺芸芬)女士因外汇及个人资金计划原因导致本次归属相关程序暂时无法完成,待完成相关流程后,公司将为其办 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手续。 2、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3、HeYunfen(贺芸芬)女士因外汇及个人资金计划原因导致本次归属相关程序暂时无法完成,待完成相关流程后,公司将为其办 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手续。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2025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归属期内为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43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4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7,8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264,000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33,800股。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HeYunfen(贺芸芬)女士因外汇及个人资金计划原因导致本次归属相关程序暂时无法完成,待完成相关流程后,公司将为其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手续。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2人,本次对应归属数量为240,000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4人,本次对应归属数量为31,400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5年10月22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71,400股。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9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5047号),对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截至2025年9月22日止,42名符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和44名符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选择归属,所对应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数分别为240,000股和31,400股。经审验,截至2025年9月22日止,公司已收到上述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股本金额贰拾柒万壹仟肆佰元整(大写)。各股东以货币出资6,551,596.00元,其中:股本271,400.00元,资本公积6,280,196.00元。 2025年10月16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546,898.62元,公司2025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33元/股。本次归属登记后,以归属登记后总股本113,820,154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5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1,400股,占归属登记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24%,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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