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白银(002716):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5年10月17日 18:45:52 中财网
原标题:湖南白银: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5-078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持有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份2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44%)的
股东郴州市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郴州市发展
投资集团产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国控”)
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
年11月10日至2026年2月9日)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6,460,000股(若此期间
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
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0%。其中,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230,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28,2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郴州国控出具的《股份减
持计划告知函》,郴州国控拟减持公司股份。根据《上市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郴州国控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股份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郴州国控210,000,0007.4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经营和发展需要。

2、拟减持股份来源:2020年11月,郴州市中级人民法
院依法裁定对公司进行重整。郴州国控通过公司重整出资人
权益调整程序有条件受让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票
210,000,000股。

3、拟减持股份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
实施减持。

4、拟减持股份数量:

股东名称拟减持股份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郴州国控56,460,0002.00%
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28,230,0001.00%
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28,230,0001.00%
5、拟减持股份价格:按照减持实际实施时的市场价格
确定。

6、拟减持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发布减持计划公告之
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1月10日至2026
年2月9日)。

7、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自公司2020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登记至郴州国
控名下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
有的转增股票。

(2)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支持公司持
续、稳定发展,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
和资本市场的稳定,承诺自《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六个月
内(即2023年12月10日至2024年6月9日)不减持公司
股份。

(3)自公司发行的股份购买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和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的湖南
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重组预案公告
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郴州国控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
违反承诺的行为。

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郴州国控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
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最终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郴州国控
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及数量的不确定性,也存
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郴州国控将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郴州国控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
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郴州国控
后续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1、郴州国控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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