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欧科技(301376):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
证券代码:301376 证券简称:致欧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7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日:2025年10月21日(星期二);2、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3人; 3、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8.05万股(调整后),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200%; 4、归属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无其他限售安排,股票上市后即可流通。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近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归属及上市的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4年3月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股票来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2、授予价格:12.13元/股 3、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失效。 (3)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日将根据最新规定相应调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及安排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相应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保持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则相应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5)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中具体约定的内容实施。公司管理层、人力资源中心和相关业务部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绩效评价中的特殊情况由董事会裁定。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 <2024 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事务所、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2月14日至2024年2月23日通过公司OA系统向全体员工公示 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3月1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部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4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事务所、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6、2024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事务所、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7、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报告。 8、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报告。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1、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401,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2024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2日。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2.13元/股调整为11.63元/股。 2、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4年9月末总股本401,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2024年11月26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2月3日。 鉴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对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1.63元/股调整为11.53元/股。 3、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分配方案为:以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总股数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账户股份),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2025年6月4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公司实际参与本次分配的股本为400,841,975股,派发现金股利80,168,395.00元(含税)。 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对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1.53元/股调整为11.33元/股。 4、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70%。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其30%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10,5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公司将对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请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9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05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的第12 一个归属期归属时间为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35%。 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9月26日,因此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9月26日至2026年9月25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满足归属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三)部分或全部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将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请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2025-070 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1、归属数量:8.05万股(调整后) 2、归属日:2025年10月21日(星期二) 2、归属人数:3人 3、授予价格:11.33元/股(调整后)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5、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归属日:2025年10月21日(星期二)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数量:8.05万股(调整后),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另设置禁售期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回收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4、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2025年10月15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5)验字第70036210_R03号)。 经审验,截至2025年10月10日止,公司实际已收到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912,065.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80,5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831,565.00元。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日为2025年10月21日。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单位:股
(二)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三)本次办理股份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并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9月26日,因此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9月26日至2026年9月25日。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归属安排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以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调整、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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