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蓝箭电子: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时间:2025年10月20日 19:05:47 中财网
  CFi.CN讯: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和基金到期退出需求。

(二)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三)减持数量:
1、银圣宇本次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4,8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2、比邻创新本次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2,4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因比邻创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的减持规定,具体如下: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已满60个月,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不受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股份的限制。根据比邻创新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所作出关于减持的24
承诺内容:比邻创新在锁定期届满后 个月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若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若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四)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五)减持期间: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即2025年11月12日至2026年2月11日。

(六)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情况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该等价格相应调整)。

(七)银圣宇、比邻创新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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