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同大股份: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自二级市场买入的股份。 3、减持方式、数量及比例: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2月11日),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具体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6、上述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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