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厦资01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和监事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时间:2025年10月22日 17:05:56 中财网
原标题:24厦资01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和监事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 148816.SZ 债券简称: 24厦资 02 148739.SZ 24厦资 0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取消监事会和监事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2025年10月22日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资管”、“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24年 2月 7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4〕273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批文项下,发行人于 2024年 5月 23日发行了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4厦资 01;债券代码:148739.SZ),发行规模为 5亿元,期限为 3年期;于 2024年 7月 17日发行了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4厦资 02;债券代码:148816.SZ),发行规模为 5亿元,期限为 5年期。

二、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2025年 10月 20日,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披露《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和监事的公告》,根据发行人 2025年度第四次股东会会议决议,经发行人股东厦门金圆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国贸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审议通过《关于撤销监事会及监事的议案》,撤销监事会及监事,免除公司原任监事职务。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林晓霞,原发行人监事会主席,女,汉族,1972年 12月出生,福建南安人,群众,高级会计师,1994年 7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 12月毕业于厦门大学金融学专业。现为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廖春春,原发行人监事,女,汉族,1982年 3月出生,福建龙岩人,中共党员,2004年 7月毕业于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现为厦门国贸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

丁欣圣,原发行人职工监事,男,回族,1987年 12月出生,福建莆田人,中共党员,2011年 6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毕业于布里斯托大学公共政策专业。现为发行人综合管理部经理。

(二)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人员变动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工商变更备案手续正在办理中。

三、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本次取消监事会和监事系发行人正常经营安排,符合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上述事项属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规定之重大事项,中信证券作为“24厦资 01”和“24厦资 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信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确认本次取消监事会和监事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24厦资 01”和“24厦资 02”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四、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杨芳、邓小强、孟宜颉、林政宇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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