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石化(600688):上海石化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评估报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 风险评估报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财 务公司”)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通过中石化财务公司金融 平台,办理贷款、代为收付款、贴现、结算、委托贷款及其 他金融业务,有关业务已纳入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 公司的金融服务持续关联交易中。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 求,通过查验中石化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等证件资料,并审阅中石化财务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对中 石化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结 合公司实际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石化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中石化财务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非银行 金融机构,由原中国石化总公司独家发起,于1988年7月8日 正式成立。中石化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程忠,成立时注册 资本为3亿元,其后经过7次增资,现注册资本为180亿元, 股东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占51%)和中国石 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占49%)。中石化财务公司总部 设在北京,设有上海、南京、广州、山东、郑州、武汉、成 都、新疆、天津等9家分公司。经营范围为对成员单位办理 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 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 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 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 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 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 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销售信 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普通类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品 种仅限于由客户发起的人民币外汇远期代客交易。 二、中石化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经查验,中石化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 强内部管理。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中石化财务公司存放中央银行款 项98.09亿元,存放同业245.48亿元,吸收存款1,694.45亿 元;实现利息收入33.17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1.57亿元,实 现税后净利润16.18亿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中石化财 务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稳步发展。 根据对中石化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 2025年9月30日,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 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2025年 9月30日,中石化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经评估,公司认为中石化财务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风险 管理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执行有效。在资金管理 方面中石化财务公司较好地控制了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 务方面中石化财务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 序,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为规范公司与中石化财务 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在中石化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 性、流动性,公司制定了《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 处置预案》,为公司防范资金风险提供了保证。 三、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资金收支情况 截止2025年9月30日,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为26.27亿元,同比减少77.98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为1.26亿元,同比增加15.3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为-13.18亿元,同比增加10.84亿元。公司现 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96.30亿元,较年初增加14.21亿元。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四、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及贷款等情况 (一)截止2025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96.34 亿元,均存放于外部银行。按照内控制度有关规定,公司对 存放于中石化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进行了评估,认为在日常 运行过程中,公司存放于中石化财务公司资金主要用于保障 流动性,均可全额提取使用。通常情况下,公司在中石化财 务公司的资金利率不低于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同期存款利率, 资金余额合理受控。公司无对外投资理财。 (二)截止2025年9月30日,公司付息债务余额5.41 亿元,均为外部银行借款。 (三)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报告期内,中石化财 务公司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商业汇票 业务,费率标准不高于主要商业银行同类业务收费标准。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执行,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交易发生额及余额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五、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公司认为: (一)中石化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 《营业执照》; 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 的情形,中石化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 规定; (三)未发现公司与中石化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 易存在异常,未发现中石化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 陷,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存在重大风险的情形; (四)中石化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 务公司管理办法》之规定经营,中石化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 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中石化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金融业 务目前风险可控; (五)公司与中石化财务公司的资金往来不影响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公司在中石化财务公司的资金独立、安全,不 存在被占用的风险,符合相关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情形。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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