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联生物(688098):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098 证券简称:申联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7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美国联合生物医药公司(UNITEDBIOMEDICAL,INC.以下简称“UBI”)持有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申联生物”)43,199,89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52%。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且已于2020年10月28日后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UBI因推进其阿尔茨海默症合成肽疫苗等原研创新药的临床试验、商业化布局及与中国的合作伙伴加速与合成肽有关的生产制造基地的建设等而需资金投入,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4,106,440股,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8,212,880股,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00%。本次以市场价格减持,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计划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的安排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2025 10 22 UBI 公司于 年 月 日收到 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书面通知, 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最近一次减持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UBI承诺: 1、本人/本企业作为公司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减持的,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且该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5%。 3、本人/本企业实施减持时(且仍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积极配合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情形。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股价变动趋势等多方面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等多种不确定性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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