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明科技(002992):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

时间:2025年10月22日 21:01:41 中财网
原标题:宝明科技: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巴音及合、丁雪莲、焦江华)保证 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巴音及合先生、监事会主席丁雪莲女士、职工代表监事焦江华先生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10月22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500股、130,000股、19,500股,减持股份分别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0.0107%、0.0714%、0.0107%。

公司近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巴音及合先生、监事会主席丁雪莲女士、职工代表监事焦江华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
巴音及合先生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间接持有并通过非交易过户取得的股份(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和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股份;丁雪莲女士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焦江华先生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间接持有并通过非交易过户取得的股份(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巴音及合集中竞价2025年8月11日63.285,0000.00%
丁雪莲集中竞价2025年7月30日- 2025年10月21日58.8180,6000.04%
焦江华未减持----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巴音及合合计持有股147,8500.08%114,2120.0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6,9630.02%31,9630.02%
 有限售条件股份110,8870.06%82,2490.05%
丁雪莲合计持有股650,0000.36%569,4000.3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62,5000.09%81,9000.05%
 有限售条件股份487,5000.27%487,5000.27%
焦江华合计持有股78,0000.04%78,0000.0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9,5000.01%19,500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58,5000.03%58,5000.03%
注:1、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2、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公司已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182,043,105股变更为180,868,635股。表中减持后的相关比例均以公司完成注销后的最新总股本180,868,635股进行计算。

3、巴音及合先生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数量包括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完全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28,638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上述股东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1、巴音及合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2、丁雪莲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3、焦江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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