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柏硕(001300):持股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001300 2025-049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三柏硕 公告编号: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 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J.LUINVESTMENTSLLC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J.LUINVESTMENTSLLC(以下简称“J.LU”)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3,800,000股,转让给浙江启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启厚汇理3号证券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启厚资产”),占公司总股本的5.66%。本次协议转让后,J.LU持有公司股份33,783,34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86%,占公司剔除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13.93%。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构成情况构成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协议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概述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J.LU与启厚资产于2025年10月21日签署了《股票转让合同》,J.LU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启厚资产转让其持有的部分无限售流通股13,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6%,占公司剔除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5.69%,转让价格为13.95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192,510,000元。上述交易如最终能顺利实施,启厚资产将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协议转让前后转让双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一)转让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J.LUINVESTMENTSLLC 2.注册地址:20550SW115thAvenue,Tualatin,Oregon97062,USA 3.管理人员:JosephLu 4.注册号:116596396 5.成立时间:2015年12月2日 6.主营业务:商业投资 股33.33%。 (二)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启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启厚汇理3号证券私募投资基金”) 2.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国际时代广场3幢805室-2 3.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国际时代广场3幢805室-2 4.法定代表人:王吉 5.注册资本:2,000万元 6.实缴资本:630万元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4321879845C 8.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9.成立时间:2014年12月10日 10.经营期限:2014年12月10日至长期 11.经营范围:服务:受托企业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股权结构:自然人王吉持股90%,自然人王祥持股10%。 13.基金名称:启厚汇理3号证券私募投资基金 14.管理人名称:浙江启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5.托管人名称: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备案日期:2021年12月27日 17.履约能力: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18.启厚资产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股权、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不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等。 三、股票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J.LUINVESTMENTSLLC 乙方:浙江启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启厚汇理3号证券私募投资基金”)(一)标的股票 1.截至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持有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4760283533M)(以下简称“目标公司”)47,583,346股股票。 2.甲方拟转让的股票为目标公司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代码:001300,每股面值1元。 3.标的股票,即本合同的转让标的,指甲方所持的目标公司47,583,346股股票。本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13,800,000股,占目标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5.66%。 (二)转让价款 1.本合同项下标的股票的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拾叁元玖角伍分(¥13.95元),标的股票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亿玖仟贰佰伍拾壹万元(¥192,510,000元)。定价依据为协议签署前一日收盘价的90.94%。 及方式向甲方支付。 3.为免异议,双方一致确认,派生股票不影响股票转让总价款,乙方无需就派生股票另行支付任何款项。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应提供办理证券交易所确认函?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结算中心”)标的股票过户手续所需涉及甲方的全部资料,并提前交付给乙方; 2.双方已经通过内部有效决策程序同意本次标的股票的转让。 3.支付节点及金额:转让总价款分三笔支付。第一笔款项:本协议生效且上市公司披露本次协议转让相关公告后2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6,000万元。(即人民币60,000,000元,大写:陆仟万元)。第二笔款项:乙方收到交易所出具的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4,000万元。(即人民币40,000,000元,大写:肆仟万元)。第三笔款项:中登结算中心完成股票过户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9,251万元。(即人民币92,510,000元,大写玖仟贰佰伍拾壹万元)。 (四)过户及解禁安排 1.甲乙双方应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结算中心”)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协作完成股票过户手续。甲方应于乙方支付第一笔转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登结算中心提交股票过户申请及所需材料,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2.自甲方提交过户申请之日起,双方应密切关注中登结算中心及证券交易所的审核进度,及时补充、完善相关材料,确保过户手续顺利完成。 3.股票过户完成之日,以中登结算中心出具的过户完成证明文件载明的日期为准。甲方应于过户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过户完成证明文件。 股票解禁以证券交易所及中登结算中心相关规定为准。自股票完成过户之日起满6个月且符合限售解除条件后,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股票解禁手续。 (五)协议解除及退还安排 1.在股票解禁满3个月前,如乙方认为标的股票存在重大异动或因其他合理原因(协议签订前6个月目标公司或甲方存在欺诈行为的、被证监会或相关部门立案审查等情形的)不愿意继续购买或持有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协议的书面申请。 甲方收到乙方书面申请后,经核实相关情况,甲方需同意乙方解除协议,并按本协议乙方受让价格受让标的股票。 2.协议解除后,甲方应于收到乙方解除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已支付的全部转让价款无息退还至乙方指定账户。退还款项不计利息,且不因解除协议而产生任何违约金或其他费用。若因甲方或目标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导致乙方解除本协议的,则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需足额赔偿。 3.乙方在协议解除后,应于收到甲方退还价款之日起按照相关减持规定,将已受让或持有的全部标的股票无偿、无权利负担地退还至甲方指定证券账户,并全力配合甲方完成股票退还及权属恢复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及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节点及时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2.甲乙双方任意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配合甲方办理标的股票过户手续,或因一方原因导致过户未能按时完成的,则应承担因此给相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按转让价款总额的5%向相对方支付违约金。 3.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乙方因认为公司股票有异动或其他原因提出解除协议,甲方同意解除协议并依约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乙方应无条件、及时配合甲方完成标的股票的退换及相关手续。乙方如未及时配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未退换股票对应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若甲方未依约退还乙方已支付价款的,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未退还款项的10%支付违约金,4.除上述条款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导致对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5.本协议约定的违约金不影响甲方对实际损失的追偿。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乙方应另行补足差额。 6.一方发生违约时,守约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补救措施不能消除违约影响的,守约方有权依据本条款主张违约责任及损失赔偿。 (七)附则 1.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2.甲乙双方均承诺严格遵守证券交易所、中登结算中心等相关监管机构的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积极配合完成本协议项下股票转让的全部流程及手续。 (八)其他事项 1.本次转让涉及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2.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股价对赌、股份代持、保底保收益、超额收益分成、附回购条款以及其他利益分割安排或者补充协议,不存在出让方及其关联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为受让方提供资金支持、融资担保或其他类似安排。 3.本次协议转让不涉及受让方向上市公司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受让股份后续锁定期限等的相关安排。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构成情况构成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交易各方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公司提供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让方)》。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股票转让合同;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 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 特此公告。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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