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楚江新材(002171):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5-112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楚江 新材”)分别于2025年3月15日和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及孙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1,080,0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其中: 1、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全资子公司清远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清远高精铜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145,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特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楚江特钢”)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17,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3、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全资孙公司安徽楚江精密带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楚江带钢”)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8,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4、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控股子公司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鑫海高导”)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165,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5、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控股孙公司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安徽鑫海”)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10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和2025年 4月12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和其他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1、根据全资子公司清远高精铜带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清 远高精铜带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广州分行”)申请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平安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清远高精铜带的担保余额为105,400万元,本 次担保后公司对清远高精铜带的担保余额为110,400万元。 2、根据全资子公司楚江特钢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楚江特 钢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芜湖分行”)申请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 司与光大银行芜湖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楚江特钢的担保余额为12,500万元,本次担保 后公司对楚江特钢的担保余额为14,500万元。 3、根据全资孙公司楚江带钢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楚江带 钢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芜湖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华夏 银行芜湖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楚江带钢的担保余额为3,400万元,本次担保 后公司对楚江带钢的担保余额为4,400万元。 4、根据控股子公司鑫海高导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鑫海高 导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丹阳支行”)申请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中国银行丹阳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鑫海高导的担保余额为147,000万元,本次担 保后公司对鑫海高导的担保余额为157,000万元。 5、根据控股孙公司安徽鑫海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安徽鑫 海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合肥分行”)申请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平安 银行合肥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安徽鑫海的担保余额为92,800万元,本次担保 后公司对安徽鑫海的担保余额为97,800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情况如下: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清远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清远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2MA57CRK17R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姜纯 5、注册资本:31,0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1年11月01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广东省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兴二路15号 9、经营范围:有色金属材料及制品研发、加工、销售(国家限制 或禁止经营的除外);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为全资子公司。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64.92%(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 经审计)。 13、清远高精铜带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 状况良好。 (二)安徽楚江特钢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安徽楚江特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752951335H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姜纯 5、注册资本:7,532.7409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3年08月06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桥北工业园 9、经营范围:黑色金属生产、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公司。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74.04%(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 经审计)。 13、楚江特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 良好。 (三)安徽楚江精密带钢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安徽楚江精密带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149659233W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姜纯 5、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1995年03月23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大桥镇红旗村 9、经营范围:钢材轧制、焊管加工;钢材、焊管销售;进出口业务 (不含分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特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39.61%(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 经审计)。 13、楚江带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 良好。 (四)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114244298XQ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汤优钢 5、注册资本:41,921.5496万元整 6、成立日期:1987年11月02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丹阳市皇塘镇蒋墅东风北路 9、经营范围:金属制品的制造、加工,无氧铜杆线、光亮铜杆、 铜线材、合金复合铜线丝、铜束线、铜绞线、超细电子铜丝材、新能源汽车铜线、光伏线、电线电缆用高性能铜导体的加工(国家禁止投资的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股子公司。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63.16%(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 经审计)。 13、鑫海高导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 良好。 (五)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5MA2W03YP95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汤优钢 5、注册资本:48,0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0年07月07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泥汊镇工业区1号 9、经营范围:无氧铜杆线、光亮铜杆、铜线材、合金复合铜线丝、 精密铜束线、精密铜绞线、高精高导镀锡线丝、高精高导镀锡束绞丝、超细电子铜丝材、新能源汽车铜线、光伏铜导体、电线电缆用高性能铜导体的加工、销售;金属制品的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71.27%(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 经审计)。 13、安徽鑫海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 良好。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清远高精铜带担保时,与平安银行广州 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1、协议名称: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2、协议编号:平银企金创额保字20251015 3、签署日期:2025年10月17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6、被担保方:清远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甲方) 8、保证最高金额:5,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 或有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之和。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楚江特钢担保时,与光大银行芜湖分行 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WHXSDZZGBT20250005 3、签署日期:2025年10月16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6、被担保方:安徽楚江特钢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甲方) 8、保证最高金额:2,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 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楚江带钢担保时,与华夏银行芜湖分行 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WUHZX07(高保)20250017 3、签署日期:2025年10月11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6、被担保方:安徽楚江精密带钢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甲方) 8、保证最高金额:1,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鑫海高导担保时,与中国银行丹阳支行 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150186749E25093002 3、签署日期:2025年10月20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6、被担保方: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甲方) 8、保证最高金额:10,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 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安徽鑫海担保时,与平安银行合肥分行 签订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1、协议名称: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2、协议编号:平银芜分额保字20251011第001号 3、签署日期:2025年10月17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6、被担保方: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甲方) 8、保证最高金额:5,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 或有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之和。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注:2025年10月23日收到上述五份银行签约完成的担保合同。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的相关事项已经2025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3月18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 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次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原因是满 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有利于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能够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属于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全资子公司清远高精铜带、楚江特钢、全资孙 公司楚江带钢以及控股子公司鑫海高导、控股孙公司安徽鑫海,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公司对上述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发展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其资产优良、经营良好,财务指标稳健,预计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对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 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鑫海高导以及控股孙公司安徽鑫海提供 担保时,其他股东均未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虽然其他股东均未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但公司对鑫海高导以及安徽鑫海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均处于公司有效控制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 为人民币885,758万元(其中:为清远高精铜带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 币110,400万元、为楚江特钢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500万元、为 楚江带钢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400万元、为鑫海高导累计担保余 额为人民币157,000万元、为安徽鑫海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7,800 万元),占公司2025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未经 审计)113.23%。 公司担保事项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担保 合同; 4、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 合同; 5、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6、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7、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担保 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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