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宁波富达(600724):宁波富达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2025-035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23日,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波富达”)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广发银行向宁波舜江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江公司”)提供的最高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具体详见下文“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一)”)。 同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浦发银行向舜江公司提供的最高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具体详见下文“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二)”)。 根据国资管理要求,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或借款,以该非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所持全部股权质押给公司的形式提供反担保。舜江公司其他股东已与公司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舜江公司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以此形式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3月26日,公司十一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025年5月19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预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22亿元,其中宁波富达及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环公司”)合计对舜江公司担保额度5.22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5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本公司2025-004、007、021号公告。 宁波富达本次为舜江公司提供13,000.00万元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前宁波富达为舜江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24,000.00万元,科环公司为舜江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0,615.00万元,总计担保余额为34,615.00万元。本次担保后宁波富达及科环公司为舜江公司的担保金额为47,615.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4,585.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及合同签署时间在公司十一届十二次董事会及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宁波舜江水泥有限公司
(一)公司与广发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宁波富达 2、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最高本金限额:3,000万元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6、保证期间:2025年10月23日—2028年10月22日期间广发银行与舜江公司所签订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依约提前到期或展期)之日起三年,即自舜江公司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浦发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宁波富达 2、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最高本金限额:10,000万元 5、担保范围: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6、保证期间:2025年10月23日—2030年10月23日期间浦发银行与舜江公司办理各类融资业务而签订的一系列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依约提前到期或展期)之日起三年,即自舜江公司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舜江公司提供,担保所涉融资系为满足舜江公司生产经营及熟料采购等资金需求,担保金额在公司年度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 公司对舜江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和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虽然舜江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综合考虑其当前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反担保情况,本次担保的风险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将在担保期限内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经营状况,审慎判断担保事项是否存在逾期的风险,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综合考虑其当前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反担保情况,本次担保的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截至目前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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