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龄液压(605389):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5-044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2日以邮件、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彩华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参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作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本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截至本审核意见出具之日,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取消监事会相关议案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及监事应当继续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原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关于监事会或者监事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取消监事会相关议案之日起,公司监事会予以取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自然免除,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同时基于上述取消监事会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3 0 0 表决结果:同意票 票、反对票 票、弃权票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10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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