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维信息(002261):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2025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5日 7、出席对象: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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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将全部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 4、议案2、3、4.01、4.02需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及代理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时须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登记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07日(星期五)9:00-12:00,14:00-16:003、登记地点: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委托授权书中须明确载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赞成或反对意向,未明确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霓虹、李梦诗 电话/传真:0731-88668270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261”,投票简称为“拓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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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5年___月___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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