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信息(002232):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10月24日 16:46:12 中财网
原标题:启明信息: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5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合街1009号启明科技园A座518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关于聘任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披露情况:上述提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2025年10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提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4、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以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6:00(信函方式以2025年11月12日下午16: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登记地点: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控制部(董事会办公室)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出席人身份证。

(3)受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及会议费用:
(1)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合街1009号启明科技园A座518会议室联系人:洪小矢
联系电话:0431-89603547
电子邮箱:hongxiaoshi@faw.com.cn
邮政编码:130000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经董事签字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32”,投票简称为“启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15: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的启明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的启明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聘任财务审计机构的议 案   
注: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或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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