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泉股份(603179):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暨减持股份结果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债券代码:113675 债券简称:新23转债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 度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唐志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4,007,46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98%,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均已于2020年3月1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9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因个人资金需要,唐志华先生计划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9,746,074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的18.05%,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转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接到唐志华先生的通知,截至2025年10月23 日,唐志华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683,400股,减持比例为1.97%,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810,400股,减持比例为0.98%;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873,000截至目前,唐志华先生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唐志华先生于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0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4,873,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9%。上述权益变动后,唐志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9,021.4752万股减少至18,534.1752万股,合计持股比例由38.68%减少至37.70%,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1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唐志华先生于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2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810,4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8%,本次权益变动后,唐志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8,534.1752万股减少至18,053.1352万股,合计持股比例由37.70%减少至36.72%,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唐志华先生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注2:“当前持股比例”以2025年9月30日总股本491,680,564股计算得出。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否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唐志华先生于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0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4,873,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9%。上述权益变动后,唐志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9,021.4752万股减少至18,534.1752万股,合计持股比例由38.68%减少至37.70%,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1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唐志华先生于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2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810,4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8%。 本次权益变动后,唐志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8,534.1752万股减少至18,053.1352万股,合计持股比例由37.70%减少至36.72%,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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