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化纤(600889):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52)
股票代码:600889 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编号:2025-052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越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越科”)拟向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紫金信托”)借款人民币400万元,借款期限3年,借款年利率2.905%。由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工投资集团”)向紫金信托提供该笔信托资金; ●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28,000万元; ●此项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申请借款总额为400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越科拟作为借款主体,以上海越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建筑面积为188㎡的办公楼为抵押,向紫金信托申请办理第三方信托贷款人民币400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借款利率为2.905%,由新工投资集团向紫金信托提供该笔信托资金。 (二)此项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本次申请借款总额为400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过去12个月内,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2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67%。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新工投资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671347443B 成立时间:2008年4月29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唱经楼西街65号 法定代表人:王雪根 注册资本:458,487.93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股权投资;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品牌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新工投资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方财务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新工投资集团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990,648.70万元,负债总额为4,588,293.86万元,净资产为4,402,354.84万元,2024年度净利润为192,376.95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新工投资集团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861,157.62万元,负债总额为4,525,683.07万元,净资产为4,335,474.55万元,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为138,503.76万元。 三、信托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134922668M 成立时间:1992年9月25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紫峰大厦30层 法定代表人:高晓俊 注册资本:32.71亿元 主营业务:1、资金信托;2、动产信托;3、不动产信托;4、有价证券信托;5、其它财产或财产权信托;6、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7、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8、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9、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业务;10、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11、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12、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13、从事同业拆借;14、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主要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67%;三井住友信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0%;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50%;三胞集团有限公司3.83%。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贷款人: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借款人:江苏越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借款金额:400万元人民币 借款期限:3年 借款年利率:2.905%,提前归还借款本金的,按借款实际天数支付利息抵押物:上海越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建筑面积为188㎡的办公楼 截至目前尚未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的主要内容以正式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是用于补充控股子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有助于增强控股子公司流动资金周转,为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提供资金保障。本次借款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钟书高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上述议案。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周维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以2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上述议案。 此项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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