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软科技(688088):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40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晓倩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事宜,有利于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免去监事职务,《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完善和健全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监管机制,充分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度审计机构选聘方案》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放弃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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