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报]柳 工(000528):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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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0月24日 23:16:01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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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柳 工:2025年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5-77
债券代码:127084 债券简称: 柳工转2
广西 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7,578,743,155.53 | 11.52% | 25,759,782,744.55 | 12.7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 227,652,166.28 | -32.47% | 1,457,592,243.25 | 10.3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 | 171,497,400.45 | -44.10% | 1,317,884,991.95 | 8.9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元) | — | — | 645,171,216.33 | -40.13%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31 | -34.74% | 0.7244 | 6.7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40 | -27.12% | 0.6384 | 9.48%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6% | 下降0.69pct | 8.15% | 上升0.31pct |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50,651,277,628.05 | 47,907,158,015.10 | 5.73%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所有者权益(元) | 18,317,479,707.29 | 17,569,435,459.68 | 4.26% |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报告期金额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91,953.59 | -1,022,102.94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
的政府补助除外) | 38,519,162.53 | 128,601,744.71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
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4,164,073.40 | -23,581,787.72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0,384,628.74 | 53,106,222.65 | | | 债务重组损益 | 214,295.25 | 214,295.25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241,120.09 | 12,687,716.28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298,450.24 | 21,712,037.05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678,110.35 | 8,586,799.88 | | | 合计 | 56,154,765.83 | 139,707,251.30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年初数 | 增减幅度 | 原因说明 | | 财务费用 | 73,454,314.31 | 119,612,607.97 | -38.59% | 主要是汇兑收益增加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45,598,048.16 | -31,287,089.98 | 45.74% | 主要是衍生金融资产处置损失同
比增加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7,730,224.21 | -5,251,097.45 | 不适用 | 主要是本期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
值变动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611,364,080.52 | -300,094,643.96 | 103.72% | 主要是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及财务
担保预计损失同比增加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77,645,286.09 | -122,055,679.42 | -36.39% | 主要是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减
少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3,572,667.61 | 13,060,532.62 | -72.65% | 主要是本期固定资产处置减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00 | 42,693,489.22 | -100.00% | 主要是本期结构性存款到期 | | 应收票据 | 119,371,305.16 | 210,927,685.39 | -43.41% | 主要是期末票据减少 | | 预付款项 | 425,633,335.54 | 307,002,112.52 | 38.64% | 主要是预付货款增加 | | 其他流动资产 | 446,455,185.60 | 673,361,644.05 | -33.70% | 主要是增值税留抵减少 | | 在建工程 | 498,644,604.50 | 250,267,164.99 | 99.24% | 主要是智能国际工业园项目增加 | | 短期借款 | 7,410,944,660.23 | 5,394,658,898.96 | 37.38% | 主要是短期借款增加 | | 衍生金融负债 | 663,984.31 | 10,846,837.52 | -93.88% | 主要是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 | 应交税费 | 355,888,779.36 | 216,899,982.66 | 64.08% | 主要是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 | | 其他流动负债 | 142,608,960.86 | 542,685,719.39 | -73.72% | 主要是短期应付债券减少 | | 长期借款 | 83,546,691.95 | 631,489,983.79 | -86.77% | 主要是长期借款减少 | | 预计负债 | 991,699,227.96 | 706,828,903.39 | 40.30% | 主要是财务担保准备金及产品质
量保证增加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00,82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如有) | 0 |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 | | |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6.01% | 528,656,832 | 0 | 不适用 | 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3.95% | 80,289,406 | 0 | 不适用 | 0 | | 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
公司 | 国有法人 | 2.66% | 54,084,549 | 0 | 不适用 | 0 |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
16042组合 | 其他 | 1.17% | 23,686,767 | 0 | 不适用 | 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 其他 | 1.16% | 23,483,353 | 0 | 不适用 | 0 | |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99% | 20,017,491 | 0 | 不适用 | 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价值
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96% | 19,494,813 | 0 | 不适用 | 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
港股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89% | 17,994,380 | 0 | 不适用 | 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价值
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85% | 17,259,564 | 0 | 不适用 | 0 |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八组合 | 其他 | 0.80% | 16,204,755 | 0 | 不适用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 | |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 |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 | 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 | 528,656,832 | 人民币普通股 | 528,656,832 | | |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80,289,406 | 人民币普通股 | 80,289,406 | | | | | 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54,084,549 | 人民币普通股 | 54,084,549 | | | |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6042组合 | 23,686,767 | 人民币普通股 | 23,686,767 | |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3,483,353 | 人民币普通股 | 23,483,353 | | | | |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20,017,491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17,491 | |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价值长青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 19,494,813 | 人民币普通股 | 19,494,813 | |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港股优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 17,994,38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994,380 | |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价值精选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 17,259,564 | 人民币普通股 | 17,259,564 | | | |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八组合 | 16,204,755 | 人民币普通股 | 16,204,755 | |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 | |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 | |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进展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2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00亿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4月2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柳工转2”,债券代码“127084.SZ”。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广西 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柳工转2”转股期为2023年10月9日至2029年3月26日,截至2025年9月30日,“ 柳工转2”债券数量累计减少5,189,927张,债券余额累计减少518,992,700元,累计转股68,221,673股,剩余债券数量24,810,073张,剩余债券余额为2,481,007,300元。
(二)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展情况
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915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982.0252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8%,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6.63元/份。行权期限为2025年7月28日至2026年7月10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59)。截至2025年9月30日,第一个行权期已行权的股票期权为12,772,873份。
(三)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新一期的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区间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8.2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首次回购,截至2025年10月24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35,910,510股,约占目前总股本的1.77%,最高成交价为11.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62元/股,成交总额为39,989.9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下限30,000万元,且未超过上限6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毕。
(四)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收到控股股东 柳工集团出具的《关于广西 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增持计划的函》,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提振广大投资者的信心,同时确保国有控股地位,更好地支持上市公司未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其计划自增持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增持金额为2.5~5.0亿元人民币。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收到控股股东 柳工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 柳工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9月30日, 柳工集团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2,903,2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3%,增持金额为250,280,345.21元(不含交易费用),达到增持计划金额下限的100.11%,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柳工集团当前持有公司股份528,656,83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6.01%。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3)。
(五)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 柳工转2”累计转股183,684股,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行权的股票期权为12,772,873份。导致公司总股本合计增加12,956,557股,由2,019,243,764股变更为2,032,200,321股。
(六)诉讼事项进展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
(万元) |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 中恒与柳州市江航工贸有限公司(简
称“江航工贸”)签订两份《融资租
赁合同》,约定以回租赁方式开展融
资租赁。江航工贸的股东及其关联公
司(汤建湘、覃怡、袁庄、柳州市汤
礼吏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柳城县忠
科配件有限公司、柳城县忠航铸造材
料有限公司、海南五指山集团有限公
司、海南五指山林化有限公司、云南
亚创林业有限公司、杨静)为上述债
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截止2014年
4月11日,江航工贸已拖欠租金
36,490,190.88 元及逾期利息
4,816,705.20元,保证人也拒不履
行连带保证责任。中恒依法向柳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14
年5月4日正式受理此案。 | 4,130.69 | 否 | 本案于2014年7月9日开庭审理,
2014年12月21日法院按照被告与中恒
在庭下达成还款协议出具民事调解书,被
告按调解书要求共计向中恒支付欠款
10235.9万元。因被告未能按照调解书约
定履行还款义务,中恒已经向柳州中院申
请强制执行,由法院调查被执行人名下的
资产状况。至今法院已冻结五指山集团持
有的海南亚创林业公司49%的股权,共
查封林权约6万亩。冻结了被执行人海南
五指山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省亚创林
业有限公司的41.597%的股权;查封了
被执行人海南五指山集团有限公司在海南
省五指山市所持有的五林证字(2004)
第40号林地林权。海南五指山集团正与
外部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重组工作。
2019年6月份因无财产可供执行终结本
次执行。2021年6月1日,案件已恢复
执行,并成功追加被执行人。2021年12
月执行回款994.32万元,2023年2月
执行回款102.96万元。2023年5月查
封保证人名下一套房产并启动评估拍卖程
序,2023年11月房产拍卖回款39.8万
元。2023年12月因保证人江航工贸公
司具备破产条件,中恒公司向法院申请破
产清算,2024年1月法院已启动破产清
算程序,并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破产
一债会。2024年7月向海口中院申请五
指山集团、五指山林化公司破产清算,
2024年9月法院裁定五指山林化公司进 | 根据调解协议,被告应当向中恒分
期支付共计10235.9万元,但被告
未按时支付,已经向法院申请强制
执行。 | 截止2024年10月累计
执行回款2,265万元。本
次披露后申请出表,后续
由公司法务持续追偿,目
前对破产案件申请再审
中。 | 2014年
10月28
日 | 2014 年
第三季度
报告 |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
(万元) |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 | | | 入破产清算程序,但驳回了中恒公司对五
指山集团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同月中恒
公司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4年11月海南高院驳回上诉申请。
2024年12月江航工贸破产财产分配方
案出具,中恒普通债权清偿率0。2025
年3月现五指山集团实质破产审理已经开
庭完毕预计可能无法达成破产目的,五指
山集团破产案件被驳回,已经与外部律师
签署代理合同并申请再审。 | | | | | | 江苏建宸柳工机械有限公司(简称
“江苏建宸”)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柳州柳工挖掘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柳挖公司”)自2008年12月22
日起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孙斌、梅银
芳、张利等系该买卖合同关系中江苏
建宸的连带保证人。截止2013年7
月31日江苏建宸对柳挖公司欠款
34,548,418.87 元,违约金达
2,061,401.08 元 , 两 项 共 计
36,609,819.95元。因经多次催收均
无果,柳挖公司依法于2013年9月
17日向柳州市柳江县法院提起诉讼。 | 3,660.98 | 否 | 2017年2月8日,柳挖公司签收柳州中
院的终审判决。2017年8月14日申请
强制执行。2018年6月法院将被执行人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杜艾保不服柳州
中院判决,提出再审申请。因杜艾保未在
规定时间内预交案件受理费,柳州中院于
2020年6月16日裁定按再审申请人撤
回再审申请处理。2021年2月杜艾保不
服柳州中院撤回再审申请处理的裁定,向
柳州市检察院申请抗诉。2021年8月17
日再审案件开庭,2021年9月23日收到
裁定书,江苏建宸、上海建宸两案裁定撤
销原判决,发回柳江法院重审。2021年
10月18日,柳江法院立案,于2022年
1月13日开庭审理。2023年11月收到
一审判决,已生效。2023年3月申请执
行。 | 原审柳江法院判决:
江苏建宸支付柳挖公司货款
34,548,418.87 元,违约金
5,656,333.30元(暂计至2014
年7月3日止,今后仍按每日万分
之五计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梅银
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杜艾保、张
利对上述判决所欠货款中的
30,740,941元及其对应的违约金
5,032,965.87元承担连带清偿责
任;孙斌对上述判决所欠货款中的
2,871,677.20元及对应的违约金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重审柳江法院判决:
江苏建宸支付拖欠柳挖公司货款
29,553,457.87元;江苏建宸支
付按每日万分之五(以货款
29,553,457.87元为基数,从
2015年12月17日起至债务清偿
完毕之日止);
被告杜艾保、孙斌、梅银芳、张利 | 2021年4月对孙斌、杜
艾保即将到期的房产查封
进行续封。2021年6月
24日,因被执行人提再审
申请,案件被广西高院裁
定中止执行。
截止2023年12月31
日,累计执行回款672万
元。2024年5月,与保
证人孙斌、杜艾保就江苏
建宸多个案件打包和解,
以和解金额300万元达成
《和解协议》,其中柳挖
收到和解款项200万元。
案件终本。
本次披露申请后出表,后
续由公司法务持续追偿,
推进其他股东资产排查。 | 2013年
10月27
日 | 2013 年
第三季度
报告 |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
(万元) |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 | | | | 对江苏建宸货款中1,926,716.2元
及对应的违约金承担连带清偿责
任。 | | | | | 安徽华柳柳工工程机械销售服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华柳”)与柳
挖公司自2011年1月1日起存在买
卖合同关系。被告叶凤琦、姚定强、
许安平、范照勇、张利和盛立新等6
人系该买卖合同关系中安徽华柳的连
带保证人。安徽华柳对柳挖公司欠款
54,058,879.10元及应支付违约金合
计57,438,899.91元,因经多次催收
均无果,柳挖公司为依法于2013年
4月11日向柳州市柳江县法院提起诉
讼。
法院终审判决安徽华柳尚欠柳挖公司
货款54,058,879.1元,违约金
25,074,969.84元。姚定强对此承担
连带责任。但因该案判决后安徽华柳
无可执行财产,柳挖公司另案以股东
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为由起
诉安徽华柳股东及相关方盛立新、许
安平、范照勇、叶凤琦四人对安徽华
柳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5,743.89 | 否 | 广西高院于2016年12月1日开庭审
理。2017年2月17日柳挖公司签收广
西高院作出的终审判决。柳挖公司于
2017年3月17日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
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法院强制安徽华柳
公司及姚定强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之义务。
2018年10月合肥市中级法院受理安徽华
柳破产申请,2019年1月召开第一次债
权人会议。2021年12月合肥中院驳回安
徽华柳破产申请。
2022年3月,柳挖起诉安徽华柳股东损
害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件在南宁中院立
案,于7月15日开庭审理,2022年11
月14日判决。2022年12月被告不服判
决上诉。2024年2月二审驳回对方上
诉,维持一审判决。
2025年3月执行中,已从南宁中院转至
柳州中院执行,已提交续封申请、已开具
调查令查询查封房产的抵押贷款情况 | 在柳挖诉安徽华柳买卖合同纠纷案
件中,柳州中院判决:安徽华柳向
柳挖公司支付货款54,058,879.1
元及违约金25,074,969.84元
2015年8月25日之后的违约
金,以54,058,879.1元为基数,
按日万分之五计算至生效判决履行
期之日止;被告姚定强承担连带责
任。广西高院判决:驳回上诉,维
持原判。
在柳挖公司诉盛立新、许安平、范
照勇、叶凤琦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
利益责任纠纷案件中,南宁中院判
决:被告盛立新、许安平、范照勇
对第三人安徽华柳在(2016)桂民
终357号民事判决中确认的债务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叶凤琦对被
告盛立新在本案所负债务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广西高院判决:驳回上
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
(2016)桂民终357号案件已恢复
执行。 | 2022年3月18日,查
封被告南宁市青秀区民族
大道等房产。截至2023
年12月31日,已累计执
行回款346万元。
本次披露后申请出表,后
续由公司法务持续追偿,
推动柳州中院尽快划扣银
行存款尽快拍卖房产,推
动柳州中院查询被执行人
的其他房产。 | 2013年
4月13
日 | 2013-
08号柳
工关于柳
挖公司诉
经销商安
徽华柳的
重大诉讼
事项公告 | | 被告新疆巨华柳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简称“新疆巨华公司”)与本公司
自2015年1月1日起存在买卖合同
关系。张鹏、姜玲、张健、王蕾、张
斌等作为新疆巨华公司的连带保证
人。因新疆巨华公司拖欠本公司货 | 7,341.37 | 否 | 因存在管辖权异议,新疆巨华案分为主机
案与配件案。
主机案: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
权异议,柳州中院于2018年10月10日
驳回被告的管辖权异议,之后被告向广西
高院提出上诉,广西高院于2019年12 | 公司诉新疆巨华(配件款)柳州柳
南法院判决:
新疆巨华公司向公司支付货款
579,980.24 元 及 违 约 金
108,712.77 元 ( 以 货 款
579,980.24元为基数,按日万分 | 主机案2022年10月25
日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柳州
中院已经受理,划扣被执
行人的银行存款115万元
(已回到法院账户上); | 2018年
4月3日 | 2017 年
年度报告 |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
(万元) |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 款,公司经多次催收无果后向柳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
令(1)被告新疆巨华公司向原告立即
偿还装载机货款6,618.36万元;配
件货款77.46万元;罚息(违约金)
645.54万元;合计7,341.37万元
(RMB)。(2)被告张鹏、姜玲、
张健、王蕾、张斌、常悦对被告新疆
巨华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被告新疆巨华公司返还所有权属
于原告的13台装载机样机,价值
455万元。(4)原告以被告新疆欧
普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他项权利抵押证
抵押的房产进行优先受偿。(5)由被
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
律师费。 | | | 月25日作出终审裁定,裁定撤销柳州中
院的裁定,将案件发回柳州中院按照起诉
受理条件重新审查。2020年11月20
日,柳州中院作出管辖权异议裁定,裁定
由柳州中院管辖本案,配件款另行起诉。
2021年5月31日新疆巨华案(主机
案)开庭。2021年7月,柳州中院判
决,全额支持公司的诉讼请求,但否决了
案外人欧普公司提供抵押的有效性。
2021年8月11日公司向广西高院提出上
诉。2021年10月22日公司诉新疆巨华
案广西高院已受理,于2022年5月13
日开庭审理。2022年8月25日广西高
院二审判决,支持公司上讼请求。
配件案:2021年5月31日,柳南区法
院受理公司诉新疆巨华(配件款)案,9
月3日公司诉新疆巨华(配件款)案已出
具判决书,法院支持公司所提出的诉讼请
求。 | 之三标准从2017年6月1日起计
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公司诉新疆巨华(主机案)广西高
院判决:
维持柳州中院(2017)桂02民初
98号判决书第一项,撤销第五
项;新疆巨华公司向公司赔偿
1,150,000元律师费;被告张鹏、
姜玲、张健、张斌对前述第一项、
第四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张
鹏、姜玲、张健、张斌有权向新疆
巨华公司追偿;被告王蕾以其与张
健夫妻共同财产承担连带责任,王
蕾有权向新疆巨华公司追偿;原告
有权在15,720,000元范围内对新
疆欧普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名下房产
经拍卖、变卖所得价款行使优先受
偿权,其并有权向新疆巨华公司追
偿。 | 对欧普照明的土地进行司
法评估,评估价约1000
万。
配件案2023年5月11
日向柳南法院申请强制执
行立案,法院已受理。
2023年8月31日,划
扣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
115万。被执行人欧普照
明的不动产于2023年11
月11日以一拍价760.4
万元挂网一拍,最后以
1131.9万元竞价成交,
2023年12月
法院划扣到905.57万
元。
2024年7月,被执行人
位于成都三个车位二拍已
流拍。2024年9月,我
司向法院申请以物抵债。
2025年6月已恢复执
行,完成网络渠道财产线
索控制;
已制订异地执行计划,与
柳江法院执行局进行异地
执行
本次披露后申请出表,后
续由公司法务持续追偿。 | | | | 被告合肥开源柳工机械有限公司(简
称“合肥开源公司)作为本公司经销
商,自2014年1月1日起存在买卖 | 5,196.27 | 否 | 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柳
州中院于2018年8月11日作出裁定,
裁定驳回被告的管辖权异议,被告于 | 柳州中院于2020年5月28日作
出判决,判令合肥开源柳工机械有
限 公 司 支 付 欠 款 本 金 | 2021年3月4日柳州市
中院立案执行。截止
2023年6月30日,累 | 2018年
4月3日 | 2017 年
年度报告 |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
(万元) |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 合同关系。被告沈永兴、郑文芳、沈
瑶等作为合肥开源公司的连带保证
人。因合肥开源公司拖欠本公司货
款,本公司经多次催收无果后向柳州
市柳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法院判令(1)被告合肥开源公司向原
告立即偿还货款51,962,707.21元及
逾期付款违约金(以51,962,707.21
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的利率,从
2017年4月29日起计算至本案生效
判决确定的履行期之日止)。(2)被
告沈永兴、郑文芳、沈瑶、江斌、陈
杨对被告合肥开源柳工机械有限公司
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由被
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
柳州市中院于2017年5月22日正
式受理案件。 | | | 2018年10月29日向广西高院提起上
诉,广西高院于2019年6月27日裁定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案经过公告送
达后定于2020年4月20日在柳州中院
开庭。 | 37024688.08元,按每日0.05%
的计算标准计算项下利息,沈永
兴、郑文芳、沈瑶、江斌、陈杨承
担连带责任。 | 计回款771.96万元。
2023年3月14日与被
执行人签署执行和解协
议:”被执行人另行提供
两套第三人的房产进行以
物抵债,每年最低还款金
额50万,直至债务清偿
为止。”
2023年5月31日,完
成一套房屋的过户手续。
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
后,被执行人另行提供的
两套房产(评估总价值为
414.37万元)均已完成
办理过户登记及税费缴纳
手续。现所有以物抵债的
房产均已办理过户登记手
续。
本次披露后申请出表,由
公司法务按照和解协议执
行。 | |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西 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8,661,911,713.11 | 8,359,707,174.85 | | 结算备付金 | | | | 拆出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42,693,489.22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119,371,305.16 | 210,927,685.39 | | 应收账款 | 12,567,577,455.42 | 10,246,089,993.94 | | 应收款项融资 | 424,988,502.73 | 350,785,827.03 | | 预付款项 | 425,633,335.54 | 307,002,112.52 | | 应收保费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其他应收款 | 1,074,304,325.86 | 1,042,464,166.52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存货 | 8,770,690,968.64 | 9,416,452,406.30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 合同资产 | 176,970,577.42 | 201,527,330.58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366,961,224.19 | 3,112,468,871.62 | | 其他流动资产 | 446,455,185.60 | 673,361,644.05 | | 流动资产合计 | 36,034,864,593.67 | 33,963,480,702.02 | | 非流动资产: |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3,266,811,496.93 | 2,649,554,146.80 | | 长期股权投资 | 738,683,305.63 | 740,094,039.5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36,756,105.11 | 334,787,398.87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177,121,056.98 | 227,369,988.01 | | 固定资产 | 6,420,957,116.73 | 6,675,185,340.39 | | 在建工程 | 498,644,604.50 | 250,267,164.99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 152,003,255.35 | 140,301,736.90 | | 无形资产 | 1,356,208,777.96 | 1,382,456,653.18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 开发支出 |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 商誉 | 164,922,883.62 | 164,922,883.62 | | 长期待摊费用 | 24,945,052.28 | 20,094,428.4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49,796,055.39 | 1,087,431,641.8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29,563,323.90 | 271,211,890.4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616,413,034.38 | 13,943,677,313.08 | | 资产总计 | 50,651,277,628.05 | 47,907,158,015.10 | | 流动负债: | | | | 短期借款 | 7,410,944,660.23 | 5,394,658,898.96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 拆入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663,984.31 | 10,846,837.52 | | 应付票据 | 6,633,757,861.76 | 6,008,990,073.93 | | 应付账款 | 7,245,555,062.34 | 7,414,533,215.98 | | 预收款项 | 53,316,718.77 | 41,558,144.79 | | 合同负债 | 674,125,574.22 | 544,459,603.34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611,224,897.79 | 616,803,982.73 | | 应交税费 | 355,888,779.36 | 216,899,982.66 | | 其他应付款 | 2,326,489,487.83 | 2,081,021,356.5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3,267,126.73 | 3,624,647.66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91,006,193.95 | 645,827,630.87 | | 其他流动负债 | 142,608,960.86 | 542,685,719.39 | | 流动负债合计 | 25,945,582,181.42 | 23,518,285,446.74 | | 非流动负债: |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 长期借款 | 83,546,691.95 | 631,489,983.79 | | 应付债券 | 2,588,512,668.65 | 2,597,453,405.59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 140,451,925.39 | 121,118,881.70 | | 长期应付款 | 172,735,775.98 | 197,279,904.84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97,698,299.89 | 102,840,659.47 | | 预计负债 | 991,699,227.96 | 706,828,903.39 | | 递延收益 | 877,863,189.95 | 872,586,797.4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6,331,954.57 | 43,774,956.2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988,839,734.34 | 5,273,373,492.45 | | 负债合计 | 30,934,421,915.76 | 28,791,658,939.19 | | 所有者权益: | | | | 股本 | 2,032,200,321.00 | 2,019,231,263.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84,362,123.02 | 84,410,920.97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 6,645,872,259.68 | 6,547,970,405.13 | | 减:库存股 | 599,880,949.56 | 316,315,008.55 | | 其他综合收益 | -357,252,223.35 | -410,633,990.67 | | 专项储备 | 129,402,399.85 | 109,253,779.60 | | 盈余公积 | 1,128,464,804.94 | 1,128,464,804.94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 9,254,310,971.71 | 8,407,053,285.2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8,317,479,707.29 | 17,569,435,459.68 | | 少数股东权益 | 1,399,376,005.00 | 1,546,063,616.23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9,716,855,712.29 | 19,115,499,075.9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50,651,277,628.05 | 47,907,158,015.10 |
法定代表人:郑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国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樊丽君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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