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特(300825):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5年10月24日 23:20:36 中财网
原标题:阿尔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25 证券简称:阿尔特 公告编号:2025-061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宣奇武先生、陈士华先生、王敏女士、姚丹骞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宣奇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6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立监事会。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的以下具体事宜,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
2、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3、公司现任监事任期自动终止,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和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现行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现行制度进行了修订,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5.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的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63,500股,并在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拟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63,500股,上述股票的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163,500股,公司总股本将由498,040,481股变更为497,876,981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副董事长李立忠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基于目前证券市场的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实际发展状况,为切实发挥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作用,公司拟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7年11月30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在延长期内出售股票,在存续期内,如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自动提前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长宣奇武先生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含通讯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二街7号院公司会议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7)。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2、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