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三联(002900):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5-065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关于聘任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213118号)。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聘任原因:中兴财光华与公司签订的审计服务合同已到期,为充分保障公司审计工作安排,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综合考虑市场信息,基于审慎性原则以及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 5、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6、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于1980年筹建,1981年元旦正式成立。上会在全国各地设有26家分所,目前事务所有注册会计师人数570名,已为数百家上市公司、大型集团公司及金融企业提供常年审计及咨询服务。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系改制成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31000008);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3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批准文号:银发(2000)358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等相关资质;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末,上会拥有合伙人112名,首席合伙人为张晓荣先生。截至2024年末,注册会计师5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5名。 业务信息:2024年度业务收入:68,343.78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47,897.88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20,445.12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为72家上市公司,收费总额为 8,137.03万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医药制造业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上会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零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上会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上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项目合伙人:贾燕梅,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上会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共签署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嘉敏,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5年开始在上会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共签署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汪思薇,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5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5家以上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和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限3年,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无保留意见。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所的情况。 中兴财光华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在此公司对中兴财光华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中兴财光华与公司签订的审计服务合同已到期,为充分保障公司审计工作安排,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综合考虑市场信息,基于审慎性原则以及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中兴财光华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查,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程序合规,选聘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6、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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