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澳科技(002459):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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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0月24日 23:30:3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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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晶澳科技: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
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8
债券代码:127089 债券简称:
晶澳转债
晶澳
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
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概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5年9月8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过《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调整情况
为了更好地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公司对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管理模式、权益分配、资产管理机构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主要调整事项如下:
| 调整内容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员工持股
计划的资
金来源 |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参加对象认
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资金来源为
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
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得向持有
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持有人不得接受与公司有生产经营
业务往来的其他企业的借款或融资
帮助。公司未知悉第三方为员工参加
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
底等安排。 |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参加对象认购员
工持股计划份额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
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
方式。若通过资管计划、信托计划或其
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融资,融资资金
将来源于金融机构,融资资金与自筹资
金的杠杆比例不超过1:1,杠杆倍数符合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
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向持有
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持
有人不得接受与公司有生产经营业务往
来的其他企业的借款或融资帮助。公司未
知悉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
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
| 员工持股
计划的管
理模式 |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自行
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
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
议设管理委员会,并授权管理委员会
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监督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
持有人行使除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
东权利。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需
要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提供资产管理、
咨询等服务。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
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在股东会授
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
他相关事宜。《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对管理委员会的职责进行明确的
约定,并采取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
措施。 |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
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设管理
委员会,并授权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
计划的管理机构,监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除表决权以
外的其他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
实际需要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提供资产管
理、咨询等服务,公司将代表本员工持
股计划与资产管理机构签订相关协议文
件。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
股计划,并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
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对管理委员会的职责进行
明确的约定,并采取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
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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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增 | 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
机构进行选任或变更做出决定。本员工
持股计划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金融机构
为本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其根据监管
机构发布的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规则以及
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为
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专业服务,维护员
工持股计划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
计划的财产安全。 |
| 员工持股
计划的权 |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
后,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本员工持股 |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管
理委员会可以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运作 |
| 益分配 | 计划运作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收益分
配。本计划所持标的股票交易出售取
得现金或有取得其他可分配的收益
时,本计划每个会计年度均可进行分
配,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
及计划应付款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
本计划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或经管
理委员会同意将相应的标的股票依
法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由个人自
行处置。 | 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收益分配,如聘请资产
管理机构管理,需经资产管理机构同意。
本计划所持标的股票交易出售取得现金
或有取得其他可分配的收益时,本计划每
个会计年度均可进行分配,管理委员会在
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及计划应付款项后按
照持有人所持本计划份额的比例进行分
配,或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将相应的标的股
票或对应权益依法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
户,由个人自行处置。 |
| 资产管理
机构的选
任、管理协
议的主要
条款 | 新增 | 一、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
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
产管理机构进行选任或变更做出决定。
若本公司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金融机构
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代表员工
持股计划与资产管理机构签订相关协议
文件。管理费、托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二、资产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
截至本草案公告之日,公司暂未签署专
项金融产品合同及相关文件。未来,如
公司委托资产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前述
该等相关协议及文件的主要内容由公司
在签署后另行公告。
三、管理费用计提及支付(以最终签署
备案的资产管理协议为准)
管理费、托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以最
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由专项金融产
品支付。 |
员工持股计划的草案及其摘要、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与上述表述相关的内容进行同步修订。
三、员工持股计划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仅需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不会影响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亦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晶澳
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