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宝鹰(002047):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截止2025年6月30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华内字【2025】0011000167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截止2025年6月30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大华内字[2025]0011000167号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鹰股份)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 月30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晓义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李欢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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