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宝鹰(002047):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专项意见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 论证分析报告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相关行业发展趋势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股票的背景、目的和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以及本次发行方案的可行性、公平性、合理性,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等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专项意见》之签署页)独立董事: 高 刚 徐小伍 张 亮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10月 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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