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维数字(000810):创维集团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交易所涉及的深圳蜂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时间:2025年10月24日 23:51:15 中财网

原标题:创维数字:创维集团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交易所涉及的深圳蜂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创维集团有限公司 拟进行股权交易所涉及的 深圳蜂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 资产评估报告 鹏信资评报字[2025]第 S370 号 (共 1 册,第 1 册) 评估基准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评估报告日:2025 年 8 月 19 日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SHENZHEN PENGXIN APPRAISAL LIMITED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 29 号(彩田路口)福景大厦中座十四楼 Floor 14, Middle Block, Fujing Building, 29 Fuzhong Road, Futian District,Shenzhen, China
电话(Tel):+86755-8240 6288 传真(Fax):+86755-8242 0222
直线(Dir):+86755-8240 3555 邮政编码(Postcode):518026 http://www.pengxin.com Email: px@pengxin.com

目 录

声明 .................................................................................................................................................. 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 1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1
一、委托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 1
二、评估目的 ......................................................................................................................... 2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2
四、价值类型 ......................................................................................................................... 8
五、评估基准日 ..................................................................................................................... 8
六、评估依据 ......................................................................................................................... 8
七、评估方法 ....................................................................................................................... 10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14
九、评估假设 ....................................................................................................................... 15
十、评估结论 ....................................................................................................................... 17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19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20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 21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 23
资产评估报告附录:评估方法的应用说明 ................................................................................... 32



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及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限于且仅限于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的,本公司及其签字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四、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特别事项说明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六、本公司及本资产评估报告的签字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七、评估对象及其对应的评估范围所涉及的资产评估明细表中的申报评估信息、经营数据和信息、财务报告和资料及其他重要资料等由委托人和/或相关当事人(包括评估对象的产权持有人或实际控制人、被评估企业、被评估企业的关联方等及其管理者或相关职员)申报或提供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八、本资产评估报告的签字资产评估师(包括协助其工作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经对本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了必要的现场调查;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抽查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九、本公司及本资产评估报告的签字资产评估师与本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十、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谨提请本资产评估报告摘要之使用者和阅读者注意:本资产评估报告摘要之内容摘自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详细阅读资 产评估报告全文。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本公司)接受 创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集团」)的委托,就其拟进行股权交易所涉及的 深圳蜂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蜂驰电子」)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的相关内容摘要如下:
一、评估目的:「创维集团」拟进行股权交易,为此,「创维集团」委托本公司对「蜂驰电子」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二、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本次评估对象为「蜂驰电子」股东全部权益,与评估对象相对应的评估范围为「蜂驰电子」申报的于评估基准日其名下全部资产以及相关负债,包括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等资产及相应负债。

三、评估基准日:2024年 12月 31日。

四、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五、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六、评估结论:
1.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蜂驰电子」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6,389.26万元人民币。

2. 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蜂驰电子」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29,110.00万元人民币。

经综合分析,本次评估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资产评估报告之评估结论,即:「蜂驰电子」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2024年 12月 31日的市场价值为:29,110.00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贰亿玖仟壹佰壹拾万元整)。

本资产评估报告所载评估结论,未考虑股权流动性可能对股东全部权益的影响。


评估结论仅在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成立。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根据评估基准日后的资产状况和市场变化情况合理确定评估报告使用期限。通常,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评估报告。

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关注本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假设和特别事项说明以及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创维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接受 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的有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实施必要的评估程序,对 贵公司拟进行股权交易所涉及的 深圳蜂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 2024年 12月 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概况
本次评估委托人为 创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集团」),其简明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根据「蜂驰电子」提供的公司章程和工商备案登记信息等资料,「蜂驰电子」于评估基准日的全体股东及其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 出资额认缴出资 比例(%)实缴 出资额实缴出资 比例(%)
1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84084%84084%
2何庚929.2%929.2%
3杨莉丽353.5%353.5%
4胡科军202.0%202.0%
5梅坤131.3%131.3%
 合计1,000100%1,000100%
备注:本次评估委托人「创维集团」系 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蜂驰电子」于 2015年 4月由 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自然人何庚、 杨莉丽、胡科军共同出资人民币 1,000万元设立。其中: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 司出资 84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 84%)、自然人何庚出资 92万元人民币(出资 比例 9.2%)、自然人杨莉丽出资 45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 4.5%)、自然人胡科军出 资 23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 2.3%)。 2019年 5月,「蜂驰电子」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股东杨莉丽、胡科军分别将其 持有「蜂驰电子」1%、0.3%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梅坤。股权转让完成后,「蜂驰电 子」股权结构变更为: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出资 84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 84%)、自然人何庚出资 92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 9.2%)、自然人杨莉丽出资 35万 元人民币(出资比例 3.5%)、自然人胡科军出资 2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 2.0%)、 自然人梅坤出资 13万元(出资比例 1.3%)。 截至评估基准日,「蜂驰电子」注册资本为 1,000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与 2019 年 5月相同,未发生变动。 截至评估基准日,「蜂驰电子」下设 1家全资子公司和 1家联营公司,全资子


项目/年度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流动资产:9,962.6110,242.067,944.13
非流动资产:433.91397.56350.45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238.20223.84205.96
固定资产11.2213.7910.59
使用权资产1.647.781.59
递延所得税资产182.85152.14132.31
资产总计10,396.5110,639.618,294.57
流动负债3,986.885,173.343,656.72
非流动负债26.886.99-
负债合计4,013.765,180.333,656.72
实收资本1,000.00500.00500.00
资本公积82.8882.8882.88
所有者权益合计6,382.765,459.284,637.85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382.765,459.284,637.85
注:上表数据中,2024年财务数据业经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并发表标准无保留意见;2023年和 2022年财务数据业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并发表标准无保留意见,下同。

「蜂驰电子」经审计的前 3年简要资产负债表(母公司报表口径)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年度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流动资产:9,811.9410,128.647,727.01
非流动资产:441.60401.58361.68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251.81237.45219.57
固定资产11.0913.359.81
递延所得税资产178.70150.77132.31
资产总计10,253.5410,530.218,088.69
流动负债3,992.615,316.823,724.88
非流动负债152.2823.38-
负债合计4,144.895,340.203,724.88
实收资本1,000.00500.00500.00
资本公积82.8882.8882.88



项目/年度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所有者权益合计6,108.655,190.014,363.82
「蜂驰电子」经审计的前 3年利润表(合并口径)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年度2024年2023年2022年
营业收入43,428.8435,013.3822,025.84
减:营业成本37,553.3430,097.4917,530.27
税金及附加112.1895.7976.14
销售费用1,565.851,589.161,613.43
管理费用672.95574.89535.30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13.98-50.93-190.79
加:其他收益22.286.137.46
投资收益14.3617.8916.1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8.876.55-9.94
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处置收益---
营业利润3,584.012,737.552,475.13
加:营业外收入1.15--
减:营业外支出0.03-0.61
利润总额3,585.132,737.552,474.52
减:所得税费用927.86663.76636.55
净利润2,657.262,073.781,837.97
减:少数股东损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57.262,073.781,837.97
「蜂驰电子」经审计的前 3年利润表(母公司报表口径)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年度2024年2023年2022年
营业收入43,391.5534,927.6221,753.56
减:营业成本37,543.6430,073.4817,431.43
税金及附加112.1895.7976.14
销售费用1,533.091,530.721,513.94
管理费用669.89571.97532.69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 15.57- 51.45- 192.04
加:其他收益22.286.137.46
投资收益14.3617.8916.1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10.035.75- 9.63
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处置收益   



项目/年度2024年2023年2022年
营业利润3,594.992,736.892,405.36
加:营业外收入1.15--
减:营业外支出0.03-0.61
利润总额3,596.112,736.892,404.75
减:所得税费用930.27665.10625.33
净利润2,665.842,071.801,779.42
「蜂驰电子」是一家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优质一体化服务解决方案的专业 服务平台公司,其服务范围涵盖光伏、储能及充电桩等新能源业务、多媒体终端产 品、智能终端产品等。 「蜂驰电子」主营业务包括商品销售收入和服务收入。其中,商品销售收入主 要为光伏物料商品、储能电池商品、运营商终端商品等;服务收入包括:安装调试 服务(涉及光伏电站安装、储能电站安装、充电桩安装、家电安装、智能门锁安装 等)、维保服务(涉及机顶盒、网关产品、摄像头、云电脑、摄影仪、机器人等维 保)、光伏电站运维服务、产品测试及技术咨询服务等。 公司业务遍布全国各个区域以及海外欧洲、非洲、美洲、亚太等近 40个国家 和地区。「蜂驰电子」具备完善的运维管理体系,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服务网点无盲 区,服务网点全覆盖,全国分支机构 38个,重点省份建立了多个市级服务网点, 同时向县、乡镇(含)一级辐射,能够快速响应市场要求。同时,公司在印度成立 了合营公司并自建 8家维修中心;在南非最大城市约翰内斯堡建有物流和维修中 心;在马来西亚成立了子公司并自建维修与外观处理中心;在东南亚地区筹备建设 泰国维修中心。 目前,「蜂驰电子」已与国内外几十家知名企业开展合作,服务于全国各省市 及县级广电营运商,涉及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大电信运营商;京东、 天猫、百度等几大互联网平台;创维、华夏、天合、晴天、美的等新能源品牌公司; 海外业务则包括 Airtel、Multichoice、SUN、True visions、Astro等全球知名运营商。 公司秉承服务质量为企业生命线,持续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专注为运营商及互联网 厂商提供定制化服务,为消费者服务市场提供高效增值服务,为新能源品牌公司提 供专业技术服务。 于评估基准日,「蜂驰电子」申报的资产及负债(合并口径)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4/12/31项目2024/12/31
货币资金905.33短期借款 
应收票据9.18应付账款1,535.55
应收账款6,858.81合同负债235.51
预付账款360.16应付职工薪酬709.45



项目2024/12/31项目2024/12/31
其他应收款1,693.60应交税金410.65
存货119.81其他应付款1,069.17
其他流动资产15.7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67
  其他流动负债24.87
流动资产合计9,962.61流动负债合计3,986.88
长期股权投资238.20其他非流动负债26.88
固定资产11.22非流动负债合计26.88
使用权资产1.64负债合计4,013.76
递延所得税资产182.85实收资本1,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433.91所有者权益6,382.76
资产总计10,396.51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10,396.51
上表数据业经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并发表标准 无保留意见,本次评估是在审计基础上进行的。 「蜂驰电子」申报的未反映在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中的无形资产为 6项商 标权。 鉴于「蜂驰电子」的业务性质与经营模式,结合企业管理层的相关介绍,其名 下商标权对企业经营业绩的贡献较小,为简化计算,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企业 价值评估时,对商标权价值忽略不计。 纳入评估范围的实物资产为存货和固定资产。

1)存货相关情况
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其中,原材料主要是配件和包装物等,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主要是已完工的光伏电站。

根据「蜂驰电子」提供的相关资料,其存货资产均为业务经营中的正常储备。

2)主要设备的相关情况
「蜂驰电子」申报的设备类资产主要是电子设备,用于维修和检测服务,包括安泰 8通道测试仪、无线网络测试仪、BOB调测一体机、误码仪、光功率计、消光比测试仪、数字示波器、BGA返修台、条码打印机等,以及办公用电脑、空调、打印机、货架、叉车等设备。

现场勘察时,除部分电脑、叉车使用年限较长已超出同类设备的经济使用年限外,其余抽查范围内设备资产的使用情况未见异常。


四、价值类型
(一)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二)价值类型的选择说明
本次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是与评估对象有关的股权交易,该交易的市场条件与市场价值所界定的条件基本类似,综合考虑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本次评估选择的价值类型为「蜂驰电子」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的市场价值。

本公司提请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者注意:同一资产在不同市场的价值可能存在差异,本次评估基于国内可观察或分析的市场条件和市场环境状况。

五、评估基准日
本次评估基准日是 2024年 12月 31日。

上述评估基准日与 贵公司和本公司共同订立的《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评估基准日一致。

六、评估依据
本次资产评估遵循的评估依据主要包括法律法规依据、评估准则依据、资产权属依据,及评定估算时采用的取价依据和其他参考资料等,具体如下: (一)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 7月 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2020年 5月 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 2021年 1月 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 12月 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 1999年 12月 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 2004年 8月 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05年 10月 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根据 2013年 12月 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 2018年 10月 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 3月 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
二十六次会议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 12月 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134号发布;2008年 11月 5日国务院第 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2008年 11月 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38号发布;2016年 1月 13日国务院第 119次常务会议通过,2016年 2月 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66号发布;根据 2017年 11月 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年 12月 18日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50号公布;2011年 10月 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65号修订和公布)。

6.《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 3月 23日)。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7.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中评协﹝2017﹞35号)。

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9.《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7﹞36号)。

10.《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11.《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12.《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13.《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14《.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 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中评协﹝2020﹞38号)。

(三)资产权属依据
1.委托人和被评估企业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相关权力机构的决议。

2.委托人和被评估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资料。


3.被评估企业提供的重要设备购置合同和/或购置发票等产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4.其他与被评估企业业资产的取得、使用等有关的会计凭证及其他资料。

(四)取价依据
1.被评估企业提供的与其经营有关资料和财务会计记录及财务报告。

2.被评估企业提供的未来经营预测等有关资料。

3.评估基准日有效的贷款利率、外汇汇率、国债收益率等有关资料。

4.与被评估企业所在行业有关的国家宏观、区域市场等统计分析资料。

5.《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杨志明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年11月第一版)。

6.同花顺 iFinD资讯金融终端。

7.有关价格目录或报价资料。

8.评估人员现场调查记录及收集的其他相关价格信息资料。

9.与本次评估有关的其他参考资料。

(五)其他参考资料
1.被评估企业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

2.其他参考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本次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二)评估方法的选择理由
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主要有市场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以及三种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条件,本次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方法选择理由简述如下:
由于目前国内资本市场缺乏与被评估企业类似或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非上 市公司的股权交易市场不发达且交易信息不公开,缺乏或难以取得类似企业相对 完整的股权交易案例,故本次评估不宜采用市场法评估。 通过对国家有关政策、国家经济运行环境和相关行业发展情况以及「蜂驰电子」 的经营情况等分析,「蜂驰电子」目前运行正常,其管理团队和其他主要职员以及 经营环境等均相对稳定,相关收益的历史数据能够获取,在一定的假设条件下,「蜂 驰电子」的未来收益期限及其所对应收益和风险能够进行相对合理预测和估计,适 宜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蜂驰电子」有完整的会计记录信息,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各项资产及负债权属 清晰,相关资料较为齐备,能够合理评估各项资产、负债的价值,适宜采用资产基 础法进行评估。 根据以上分析,本次评估确定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三)资产基础法应用概要 根据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的含义和依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的评估对 象及其相对应的评估范围,本次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各项资产的价值之和-各项负债的价值之和 各类资产和负债具体的评估方法简述如下: 流动资产评估范围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 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 对货币资金中的现金、银行存款的账面金额进行核实,人民币资金以核实后的 账面值确定评估值;外币资金按照评估基准日外汇中间价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作为 评估值。 包括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 应收票据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在核实其价值构成及债务人情况的基础上, 具体分析欠款数额、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债务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 状等因素,以每笔款项的可收回金额或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对预付款项具 体分析了形成的原因,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货物形成的资产或权利或核实后的账 面值确定评估值。 主要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

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其他流动资产为增值税进项税,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非流动资产评估范围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联营公司(注册于印度的 IDIGITAL ELECTRONICS PVT LTD,「蜂驰电子」持 有其 50%的股权),根据其提供的相关评估资料情况,以该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净 资产账面值乘以「蜂驰电子」持股比例,确定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 对于全资子公司(注册于马来西亚的 IDIGITAL ELECTRONICS SDN. BHD),采用 资产基础法对该被投资单位进行企业价值评估,以被投资单位评估后的股东全部 权益乘以投资方「蜂驰电子」持股比例计算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 设备类资产主要采用成本法评估,其评估计算公式为: 某项设备的评估值=其重置价值×成新率 评估人员首先分析递延所得税资产形成的原因,根据相应资产或负债的评估 情况,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价值为零或按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对企业负债的评估,主要是进行审查核实,评估人员对相关的文件、合同、账本及相关凭证进行核实,确认其真实性后,以核实后的账面值或根据其实际应承担的负债确定评估值。对于不具有债务属性的负债评估为零。

资产基础法评估的详细情况见本资产评估报告附录。

(四)收益法应用概要
本次评估选用现金流量折现法中的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其概要如下: 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模型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的模型为: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营性资产价值采用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模型进行评估:经营性资产价值=自评估基准日起企业各期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之和
i
第 期自由现金流量根据以下模型计算:


折现率r 利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WACC)计算:

V V
E IBD
r?r? ?r? ??1?T?
e d
V ?V V ?V
E IBD E IBD
r
而权益资本成本 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
e
r?r?MRP???r
e f e c
以上各式中:
r ——表示权益资本成本
e
r
——表示付息债务资本成本
d
r ——表示无风险报酬率
f
r ——表示个别风险调整系数或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c
V ——表示评估基准日权益资本的市场价值
E
V
——表示评估基准日付息债务的市场价值
D
T——表示企业所得税税率
——表示市场风险溢价
MRP
——表示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
e
r
付息债务成本 :根据付息债务的实际情况计算其偿还周期,而采用与评估d
基准日相近的同期商业贷款利率。

无风险报酬率r :采用历史年度长期国债到期收益率对无风险报酬率 进行估f
计。

市场风险溢价MRP:根据历史年度沪深 300 指数的收益率及长期国债到期收益率测算中国市场风险溢价水平,作为本次评估的市场风险溢价。

? ?
V??1?T?
D
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1?
? e u ? ?
e
V
? E ?
上式中: ——表示预期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通过可比公司进行估计。

?
u
个别风险调整系数或特定风险调整系数r :主要考虑被评估企业相对于可比c
公司所面临的特别风险。

溢余资产价值V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且评估CO
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又不涉及的资产。该等资产通常采用成本法评估。


V
NOA
非经营性资产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指评估基准日非经营性资产总额与非经营性负债总额之差的简称。非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负债是指与生产经营无关的且评估基准日后自由现金流量预测又不涉及的资产和负债。通常情况下,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包括与经营无关的长期股权投资、内部往来款及保证金、押金、递延所得税、应付股利等。该等资产和负债通常采用成本法或其他适宜方法评估。

V
IBD
付息债务价值 :采用成本法评估。

根据以上思路,采用收益评估的详细情况见本资产评估报告附录。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一)明确资产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通过向委托人了解总体方案,明确委托人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被评估企业、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范围、资产评估报告提交时间及方式等资产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二)订立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根据了解的资产评估业务基本情况,本公司对自身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业务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最终决定与委托人订立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三)编制资产评估计划
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由项目负责人编制资产评估计划,对评估项目的具体实施程序、时间要求、人员分工做出安排,并将资产评估计划报经本公司相关人员审核批准。

(四)现场调查
根据批准的资产评估计划,评估人员进驻被评估企业进行现场调查工作,主要包括获取被评估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资产负债表以及与此相对应的各项资产和负债的申报评估明细表;以资产负债表和申报评估明细表为基础核对表与表、表与账册之间的勾稽关系;识别申报的相关资产和负债;抽查验证申报评估的相关资产和负债的会计凭证以及相关权属证明材料;调查了解评估范围内实物资产的存放、运行、维护、保养状况等;调查了解影响被评估企业经营的宏观、区域经济因素和被评估企业所在行业现状与发展前景以及被评估企业的业务情况与财务情况等。

(五)收集整理评估资料
在现场调查的基础上,根据评估工作的需要,评估人员收集与本次评估相关的各种资料与信息,包括被评估企业的财务资料、资产权属证明材料、相关资产的市场交易信息、行业信息、相关市场数据等。

(六)评定估算形成评估结论 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和所收集的评估资料,结合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和特点,选 择相应的评估方法,对评估对象的市场价值进行评定估算,在此基础上形成评估结 论。 (七)编制出具评估报告 项目负责人(本报告的签字资产评估师)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编制资产评估报 告,经本公司内部审核通过后,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并提交给委托人。 (八)整理归集评估档案 评估人员对工作底稿、资产评估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形成资产评估 档案。 九、评估假设 本资产评估报告所载评估结论的成立,依赖于以下评估假设,包括评估基准假 设和评估条件假设: (一)评估基准假设 假设评估对象或所有被评估资产于评估基准日处在市场交易过程中,资产评 估专业人员根据评估基准日的市场环境和评估对象或所有被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 等模拟市场进行相应的价值估计或测算。 假设评估对象或所有被评估资产于评估基准日处在的交易市场是公开市场。 公开市场是指至少符合下列条件的交易市场:(1)市场中有足够数量的买者且彼此 地位是平等的,所有买者都是自愿的、理性的且均具有足够的专业知识;(2)市场 中有足够数量的卖者且彼此地位是平等的,所有卖者都是自愿的、理性的且均具有 足够的专业知识;(3)市场中所有买者和所有卖者之间的地位也是平等的;(4)市 场中的所有交易规则都是明确的且是公开的;(5)市场中所有买者和所有卖者均充 分知情,都能够获得相同且足够的交易信息;(6)市场中所有交易行为都是在足够 充分的时间内自由进行的,而非强制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的。 假设与评估对象相对应的经济体在评估基准日所具有的经营团队、财务结构、业务模式、市场环境等基础上按照其既有的经营目标持续经营;假设与评估对象相对应的所有资产/负债均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

(二)评估条件假设 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 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假设有关利率、汇率、赋税 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融资条件等不发生重大变化;假设无其他人力不可 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于评估中价值估算 所依据的被评估企业所需由有关地方、国家政府机构、私人组织或团体签发的一切 执照、使用许可证、同意函或其他法律或行政性授权文件假定已经或可以随时获得 或更新;假设被评估企业所有经营活动均能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行业 标准及安全生产经营之有关规定进行。 假设委托人和/或相关当事人(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评估准则等之相关 规定和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的要求,负有提供评估所必需资料的责任和义 务的单位及其工作职员,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对象的产权持有人或其实际控制人; 被评估企业及其关联方;与评估对象及其对应的评估范围内的资产或负债相关的 实际占有者、使用人、控制者、管理者、债权人、债务人等)所提供的评估所必需 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明细表申报评估信息、与评估对象及其对应评估范围 所涵盖的资产负债或被评估企业有关的经营数据和信息、相关财务报告和资料及 其他重要资料等)是真实的、完整的、合法的和有效的。 本次评估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委托人和/或相关当事人所提供的有关本次评估所 必需的资料。尽管委托人和/或相关当事人已向本公司承诺其所提供的资料是真实 的、完整的、合法的和有效的,且本公司评估专业人员在现场调查过程中已采取包 括观察、询问、书面审查、实地调查、查询、函证、复核等方式进行了我们认为适 当的抽查验证并在本资产评估报告中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但并不代表我们对 其准确性作出任何保证。 假设本次评估从与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以外的其他方面所获取的资料能够合 理反映相应的市场交易逻辑,或市场交易行情,或市场运行状况,或市场发展趋势 等。对本次评估引用的与价格相关的标准、参数等,我们均在本资产评估报告中进 行了如实披露。 除本资产评估报告中另有陈述、描述和考虑外,评估对象及所有被评估资产的取得、使用、持有等均被假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即其法律权属是明确的。

本次评估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及所有被评估资产的法律权属确认或者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范围。我们不对评估对象及所有被评估资产的法律权属提供任何保证。

(1)除在本资产评估报告中另有说明外,以下情况均被假设处在正常状态下: ①所有不可见或不便观察的资产或资产的某一部分、不宜拆封的资产以及在我们 实施现场查看时仍在异地作业或暂未作业的资产均被认为是正常的;②所有实物 资产的内部结构、性能、品质、性状、功能等均被假设是正常的;③所有被评估 资产均被假设是符合法律或专业规范等要求而记录、保管、存放等,因而其是处在 安全、经济、可靠的环境之下,其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均未列于本次评估的考虑范 围。 尽管我们实施的评估程序已经包括了对被评估资产的现场调查,这种调查工 作仅限于对被评估资产可见部分的观察,以及相关管理、使用、维护记录之抽查和 有限了解等。我们并不具备了解任何实体资产内部结构、物质性状、安全可靠等专 业知识之能力,也没有资格对这些内容进行检测、检验或表达意见。 (2)对各类资产的数量,我们进行了抽查核实,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评估。对 下列资产的数量,我们按以下方法进行计量:①对货币资金,我们根据调查时点 获取的数据推算评估基准日的数据;②对于存货,我们根据相关会计凭证及账务 记录信息,推算其于评估基准日的数据;③对设备资产和债权债务,我们根据相 关合同、会计记录等资料确定其数量。 (3)被评估企业未来的经营管理团队尽职,且企业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经营。同时假设现有的管理、经营范围、业务方向、 技术团队的相对稳定,或变化后的管理、经营范围、业务方向、技术团队对被评估 企业无重大影响;评估仅基于评估基准日或近期可预见的经营能力提升。不考虑未 来可能由于管理层、经营策略和持续追加投资等情况导致的经营能力扩大;评估基 准日后企业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先进性继续保持目前的水平;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保 持目前的市场竞争态势;假设被评估企业经营场所的取得及利用方式与评估基准 日保持一致而不发生变化。 十、评估结论 (一)评估结果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蜂驰电子」于评估基准日 2024年 12月 31日的评估结果如下:
总资产账面值 10,253.54万元,评估值 10,534.15万元,评估增值 280.61万元,增值率 2.74%。总负债账面值 4,144.89万元,评估值 4,144.89万元,评估增值 0.00万元,增值率 0.00%。净资产账面值 6,108.65万元,评估值 6,389.26万元,评估增值 280.61万元,增值率 4.59%。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




项目 企业 账面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流动资产19,811.949,811.94--
非流动资产2441.60722.21280.6163.54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3251.81527.90276.09109.64
固定资产411.0915.624.5340.85
递延所得税资产5178.70178.70--
资产总计610,253.5410,534.15280.612.74
流动负债73,992.613,992.61--
非流动负债8152.28152.28--
负债总计94,144.894,144.89--
净资产106,108.656,389.26280.614.59
注:上表数据可能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即: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蜂驰电子」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2024年 12月 31日的评估结果为:6,389.26万元人民币。

有关评估结果的详细内容参见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和评估明细表。

评估增减值主要原因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增(减)值增(减)率增(减)值原因
长期股权投资276.09109.64%账面值反映原始投资成本,评估值包含 了子公司已经实现的经营收益
固定资产4.5340.85%评估考虑的设备经济使用年限长于其会 计折旧年限
合计280.61  
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蜂驰电子」于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9,110.00 万元,较其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值 6,382.76万元,评估增值增 值 22,727.24万元,增值率 356.07%。 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分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即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企业股东权益价值的方法。该方法是以资产或生产要素的重置为价值标准,不能完全体现各个单项资产组合对企业价值的贡献,也不能完全衡量各单项资产间的互相匹配和有机组合因素可能产生出来的整合效应。企业拥有的资质、服务平台、营销能力、管理团队等人力资源及商誉等无形资源难以在资产基础法中逐一计量和量化反映。


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出发,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这种获利能力是企业所有环境因素和内部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通常包括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蜂驰电子」主要从家电售后服务和光伏电站安装运维服务,收益法评估结果不仅与企业账面反映的资产存在关联,亦能反映企业所具备的资源优势、品牌客户优势、营销网络、行业运营经验及人力资源等会计报表以外其他不可确指无形资产的价值贡献。

鉴于本次评估目的,收益法评估的途径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评估对象的价值,故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蜂驰电子」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2024年 12月 31日的市场价值为:29,110.00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贰亿玖仟壹佰壹拾万元整)。

(二)评估结论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除资产评估报告所载明的特别事项说明外,在「蜂驰电子」持续经营和本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价值类型和评估假设条件下,「蜂驰电子」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29,110.00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贰亿玖仟壹佰壹拾万元整)。

本资产评估报告所载评估结论,未考虑股权流动性可能对股东全部权益的影响。

评估结论仅在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成立。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根据评估基准日后的资产状况和市场变化情况合理确定评估报告使用期限。通常,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评估报告。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本资产评估报告所载评估结论仅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价值类型和评估假设条件下,根据有关经济原则确定的市场价值。我们认为:我们在评估过程中发现的以下事项可能会影响评估结论,但在目前情况下我们无法估计其对评估结果的影响程度。谨提请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对该等特别事项予以关注。

(一)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本次评估中,未发现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二)未能获取的其他关键资料情况
本次评估中,未发现未能获取的关键资料情形。

(三)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本次评估中,未发现评估对象涉及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四)重要的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情况
除被评估企业历史年度审计报告外,本次评估不存在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的情况。


(五)重大期后事项
本次评估中,未发现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期间可能对评估结论构成重大影响的期后事项。

(六)评估程序受限有关情况以及本公司采取的弥补措施及对评估结论影响情况 本次评估中,未发现存在对评估结论构成重大影响的评估程序受限情形。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 采用收益法评估时,有关被评估企业未来盈利预测的数据主要由「蜂驰电子」经营管理层提供;本公司的责任是在上述盈利预测的基础上,结合「蜂驰电子」的经营模式、发展规划、资源配置等情况以及所在行业的市场状况对其进行合理性分析、判断。评估机构对被评估企业盈利预测的利用,不是对「蜂驰电子」未来盈利能力的保证。

2. 尽管本公司对「蜂驰电子」所在行业及其经营主体的技术/资源优势、运营模式和盈利模式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对「蜂驰电子」所涉及业务的未来发展趋势也进行了分析,但我们仅仅是评估方法的专业人士,不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或技术专家。我们无法预见未来可能出现的各种技术或产品创新,无法对上述情形出现时对「蜂驰电子」所在行业及其盈利能力造成的冲击进行预测。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范围
1. 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的范围限制: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限于且仅限于委托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2. 本资产评估报告的用途或使用目的的范围限制: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即本资产评估报告只能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用于本资产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

3. 本资产评估报告所载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的范围限制:评估结论仅在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成立。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根据评估基准日后的资产状况和市场变化情况合理确定评估报告使用期限。通常,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评估报告。

4. 本资产评估报告的摘抄、引用或者披露的限制: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超使用范围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的责任说明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上述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的,本公司及签字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三)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其他使用限制说明
1. 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2. 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条件,当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所载评估结论时的实际情况与评估基准日的情况或者本资产评估报告所载评估假设条件不再相符时,通常情况下,评估结论也不会成立。

3. 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特别事项说明,并在实施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过程中采取相应的措施。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本公司资产评估师刘俊、石永刚于 2025年 8月 19日(系本资产评估报告日)形成最终专业意见,并签署本资产评估报告。

本资产评估报告所附若干附件和附录,系本资产评估报告的组成部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资产评估报告签署页)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师:
中国·深圳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资产评估师: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附件一:被评估企业于评估基准日会计报表(复印件);
附件二:委托人和被评估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三:评估对象所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复印件);
附件四:委托人和被评估企业的承诺函(复印件);
附件五:本公司及签字资产评估师的的备案文件或者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附件六:资产评估明细表;




附件一:被评估企业于评估基准日会计报表(复印件)


附件二:委托人和被评估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三:评估对象所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复印件)



附件四:委托人及被评估企业的承诺函(复印件)



附件五:本公司及签字资产评估师的的备案文件或者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1.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的登记备案文件(复印件)


3.签字资产评估师的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复印件)




附件六:资产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报告附录:评估方法的应用说明
附录一:资产基础法应用的说明
附录二:收益法应用的说明

附录一:资产基础法应用的说明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模型 根据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的含义和依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的评估对 象及其相对应的评估范围,本次「蜂驰电子」之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各项资产的价值之和-各项负债的价值之和 即分别根据各类资产和负债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然后根 据上述模型计算评估对象的价值。 二、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评估说明 (一)流动资产的评估说明 流动资产包括「蜂驰电子」申报的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 包括「蜂驰电子」申报的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对于银行存款,评估人员将银行存款的账面数额与银行对账单进行了核对,各 科目经核实无误后,以经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其他货币资金为「蜂驰电子」存放于兴业银行保函保证金,以经核实后的账面 值确定评估值。 经上述评估程序后,「蜂驰电子」申报的货币资金账面值 8,848,381.85元,评 估值 8,848,381.85元,无增减值变动。 包括「蜂驰电子」申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和其他应收款。

应收票据账面值 91,750.00元,为银行承兑汇票。评估人员首先核对申报表以及总账、明细账,验证申报表列金额的正确性。在对应收票据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67,492,110.78元,账面计提坏账准备 48,660.67元,账面值67,443,450.11元,主要为应收客户的货款。评估人员首先核对申报表以及总账、明细账并查阅原始凭证,验证申报表列金额的正确性。在对应收账款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申报的应收账款明细表中所列客户业务内容、发生日期、金额等情况,了解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本次评估,参考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按每笔款项的可收回金额确定评估值。

预付款项账面值 3,601,627.46元,主要为预付客户的货款。评估人员首先核对申报表以及总账、明细账并查阅原始凭证,验证申报表列金额的正确性。对预付款 项,具体分析了形成的原因,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货物形成的资产或权利或核实后 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16,922,112.03元,账面计提坏账准备 4,648.43元,账面 值 16,917,463.60元,主要涉及各类保证金。评估人员首先核对申报表以及总账、 明细账并查阅原始凭证,验证申报表列金额的正确性。在对其他应收款核实无误的 基础上,根据申报的其他应收款明细表中所列客户业务内容、发生日期、金额等情 况,了解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本次评估,参考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 政策,按每笔款项的可收回金额确定评估值。 经上述评估程序后,「蜂驰电子」申报的应收款项其评估结果如下: 应收票据账面值 91,750.00元,评估值 91,750.00元,无增减值变动。 应收账款账面值 67,443,450.11元,评估值 67,443,450.11元,无增减值变动。 预付款项账面值 3,601,627.46元,评估值 3,601,627.46元,无增减值变动。 其他应收款账面值 16,917,463.60元,评估值 16,917,463.60元,无增减值变动。 「蜂驰电子」申报的存货账面值 1,084,990.14元,包括原材料、产成品和发出 商品。 对于存货,本公司根据企业提供的存货清单、存货盘点表,核实有关账务资料, 了解了存货的保管、内部控制制度。 原材料账面值 282,342.81元,主要涉及配件和包装物等,以核实后的账面值 确认评估值。 库存商品账面值 764,383.91元、发出商品账面值 38,263.42元,主要是已完工 的光伏电站工程。鉴于该等光伏电站工程金额不大、项目毛利率较低,预计对评估 结果影响较小,故按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经上述评估程序后,「蜂驰电子」申报的存货评估值 1,084,990.14元,无增减 值变动。 其他流动资产账面值 131,755.04元,为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以核实后的账 面价值确定评估值。 (二)非流动资产评估说明 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截至评估基准日,「蜂驰电子」申报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下表所示: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投资比例账面值
1IDIGITAL ELECTRONICS SDN.BHD100%136,082.00
2IDIGITAL ELECTRONICS private Limited50%2,382,044.50
 合计 2,518,126.50
对于联营公司(注册于印度的 IDIGITAL ELECTRONICS PVT LTD,「蜂驰电子」持 有其 50%的股权),根据其提供的相关评估资料情况,以该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净 资产账面值乘以「蜂驰电子」持股比例,确定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 对于全资子公司(注册于马来西亚的 IDIGITAL ELECTRONICS SDN. BHD),采用 资产基础法对该被投资单位进行企业价值评估,以被投资单位整体评估后的股东 全部权益乘以投资方「蜂驰电子」持股比例计算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 1)联营公司
于评估基准日,「蜂驰电子」持有 IDIGITAL ELECTRONICS PVT LTD(注册于印度,以下简称印度联营公司)50%股权。本次评估,「蜂驰电子」仅提供了该公司历史年度财务报表。

印度联营公司主要从事家电售后服务。根据「蜂驰电子」提供的该公司历年年度会计报表,2022年至 2024年该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32.49万元人民币、35.91万元人民币和 28.83万元人民币。鉴于印度联营公司盈利水平较低,其对「蜂驰电子」经营业绩影响较小,故本次评估仅以印度联营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账面值乘以「蜂驰电子」持股比例确认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

于评估基准日,该公司净资产账面值 56,114,122.50卢比,故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为:
56,114,122.50卢比×50%× 0.0849(评估基准日卢比兑人民币汇率) =2,382,044.50元人民币。

2)全资子公司
IDIGITAL ELECTRONICS SDN.BHD注册于马来西亚,「蜂驰电子」持有该公司 100%的股权。(未完)
各版头条